索引号: | **** | 成文日期: | 2024-12-27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审批 |
发布日期:2024-12-2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7日我局拟对下列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5-****117 传 真:0535-****403
通讯地址:**市**路90号 邮 编:2653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建筑垃圾**化再利用项目 | **市**街道汉桥村北,209省道东南侧 | **** | 山发海岳环境科技****公司 | ****干混砂浆项目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于2024年9月通过我局审批(栖环报告表[2024]25号),项目年产30万吨干混砂浆、4.8万吨装配式构件及2万吨矿粉,目前项目在建阶段。现企业拟投资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依托在建厂房建设建筑垃圾**化再利用项目,项目新增2台破碎机(锤式破碎机,挤压式细破机)、2台球磨机(3.5×12m,3.6×16m)、输送机及除尘设备等,项目建成后可达到年处理建筑垃圾25万吨的生产能力,产品均用作企业其他项目(****干混砂浆项目工程)生产原料,其中骨料(2.5万t/a)代替外购石子用于厂内已批复项目生产装配式建筑构件、砂(20.5万t/a)代替外购细砂、中砂、粗砂用于厂内已批复项目生产干混砂浆、填充料(1.7万t/a)代替外购水泥用于厂内已批复项目生产干混砂浆。 | (一)废气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废气主要为上料废气、破碎废气、整型筛分粉尘、研磨废气、产品石子出料粉尘、车辆运输起尘、堆料粉尘、卸车粉尘。上料废气、一级破碎废气经集气罩收集,二级破碎设备进料口除密闭料道输送一级破碎设备出料外进行封闭,废气通过管道收集,后通过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整型筛分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密闭,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研磨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保持密闭,废气经一套布袋除尘器处理;以上废气最终一并通过一根16m高排气筒P33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2中水泥制造重点控制区排放限值要求,排放速率须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中标准要求。项目原料存放于密闭车间内并设有洒水抑尘装置,采取厂内及运输道路进行硬化、厂区设置有车辆冲洗平台、运输原料的车辆均使用篷布覆盖等措施减少粉尘排放。颗粒物无组织排放浓度须满足**省《建材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2373-2018)表3中水泥行业颗粒物厂界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 (二)废水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废水主要为车辆冲洗废水。车辆冲洗水经沉淀池沉淀后循环使用,不得外排。 (三)噪声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破碎机、球磨机、风机等设备运行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合理布置产噪设备;对声源采用消声、隔声和减振等措施,有效降低对周围声环境造成影响,东厂界、南厂界、西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2类标准要求,北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4类标准要求,确保周边敏感点噪声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 类功能区标准要求。 (四)固体废物环境影响和保护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一般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粉尘、分拣、磁选的废金属统一收集后外售;废机油和含油抹布属于危险废物,须收集至在建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