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分局
成文日期:2024-09-03
文号:
规范性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性:
发布时间:2024-09-03 17:17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市****水库(茗坑口)扩容引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9月3日至2024年9月9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市****水库(茗坑口)扩容引水工程-河道治理工程
建设地点:**市柯**沟溪乡河山村、五十都村和欣源村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一达环保****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项目建设内容包括何家溪和五十都溪 2 条河道,何家溪治理河道长度 2368 米,改造护岸总长 1976.9 米,拆除重建堰坝 9座,拆除重建农桥 1 座,改造及重建台阶 7 处;五十都溪治理河道长度 374 米,改造护岸总长 675.1 米,拆除重建堰坝 1 座,拆除重建农桥护栏 1 处,拆除重建农桥 2 座,**下河台阶 1 处;及其他相应配套的零星工程。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陆生生态:合理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尽量减少施工临时占地。加强施工管理,严格控制施工用地,做好临时堆土的拦挡和苫盖,加强对沿线植被的保护,施工结束后通过植树、种草的方式,逐步恢复生态; 水生生态:涉水工程应尽量选择在枯水期进行。落实环境保护措施,减少水体悬浮物的进入量,采取分段施工方式,减少对水生生物的影响。地表水:做好施工期废水收集处置,施工废水经隔油沉淀后回用,落实水土保持措施,采用在物料堆场的周围设导排水沟、堆场上方设覆盖物、对局部地段采用袋装黏土简易围堰及作业区辅助抽水施工,围堰后形成的基坑水主要含SS,抽到岸边沉淀处理后尽量回用等措施,施工生活污水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后回用。施工期废水禁止外排进入地表水体。声环境:施工时应尽量采用低噪声施工机械,加强施工作业管理;通过加强消音装置和隔离机器的振动部件来降低施工机械噪声;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夜间施工;管道施工靠近近距离敏感点施工需采取相应的噪声治理措施,做好与公众的协调工作,除现场****加工场地尽量远离工程沿线敏感点,与各敏感点至少不小于50m距离,减少加工过程噪声对周边敏感点的影响。大气:加强施工现场管理,进行定期清扫、洒水作业(每天4~5次);对车辆行驶道路必须及时打扫和洒水。工地配置细目滞尘防护网。对粉状物资(石灰、水泥等)不能露天堆放,施工挖出土方未回用前加盖遮篷;禁止大风天施工。临时施工场地尽量远离工程沿线敏感点,位于各敏感点下风向且至少不小于50m距离。固体废物:在施工生活区设置垃圾桶,及时由当地村镇环卫部门统一清运;施工机械产生的废机油设临时固废暂存库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896
通讯地址:****中心(**市柯**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