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分局
成文日期:2024-09-06
文号:
规范性文件编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有效性:
发布时间:2024-09-06 11:48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碳-14标记药物研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准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和公正,维护公众环境权益,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告。
公告期为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12日(5个工作日)
项目名称:****碳-14标记药物研究项目
建设地点:**省**市柯****底2号
建设单位:****
环评机构:****公司
公众参与情况:已上网公示项目环评报告表。
建设项目概况:****位于**省**市柯****底2号,医院拟利用1#楼9层东侧区域(改造前为闲置状态)经改造****研究中心,本项目拟在1#楼9层新增14C同位素的标记药物开展临床试验,此辐射工作场所为一个丙级非密封放射性物质工作场所。相关环保措施承诺:业主承诺按照环评要求落实好各项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产生的污染因子主要是:放射性辐射污染;另外,试验过程中被核素污染的防护服、手套、防护眼镜、口罩、帽子,也属于放射性固废。试检者产生的剩余血液作为放射性废液考虑,固化后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理、处置。 医院采取的辐射防护措施能够符合辐射防护要求。 本项目辐射工作场所进出口和控制区各房间防护门处均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进出口拟设门禁,工作场所实行分区管理并设监控系统,药房设双人双锁并做好防火、防盗措施,液体药物的简单调配在药物储存室的通风橱内进行,为辐射工作人员配备个人防护用品。
联系人:****环境局**分局环****管理科
联系电话(传真):0570-****896
通讯地址:****中心(**市柯**荷花街道荷三路229号)二楼投资项目审批区生态环境窗口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