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能源检测统管平台采购项目
三、中标 (成交) 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省****谯区高教科创城科创产业园1号科研楼101室
中标 (成交) 金额:壹仟零捌拾玖万圆整(¥ 1089.00万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76.58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能源检测统管平台采购项目 服务范围:本项目将构建“互联网+监管+服务”模式,依托大数据、人工智能、5G、物联网等新技术,建设全市统一的能源检测统管平台,实现对光伏发电、储能、充电一体化基础设施运行监测、安全监测和故障预警,提升充电基础设施便利化程度和监管服务智能化水平,创新商业**与服务模式,创造更多经济社会效益,实现可持续发展。 服务要求:主要包含光伏管理平台、储能运营管理平台、充电桩运营管理平台、运维平台、三维可视化平台、数据中台、物联网平台、统一认证平台、移动端应用等部分组成。 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日历天内完成系统开发、上线、试运行并通过验收。项目自验收合格后提供2年运维服务。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人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李浩(组长)、赵雪梅、唐方方、淳莨惠、梁西陈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按代理合同约定。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1 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和园小区,联系电话:155****1500。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区淮海中路与文化路****集团202室
联系方式: 182****87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地 址:**市**区和园小区
联系方式: 155****150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张工
电 话: 155****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