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纪城徽贵苑消防设施更新工程
中标候选人公示
一、项目相关情况
项目名称: **世纪城徽贵苑消防设施更新工程
项目编号:****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公告发布日期: 2024年12月5日
开标日期: 2024年12月26日
**世纪城徽贵苑消防设施更新工程
中标候选人结果公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名称: ****
第一中标候选人地址:**省**市**北路铁路生活小区5幢406室
投标报价:贰佰零肆万玖仟肆佰壹拾贰元贰角整(¥****412.20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120日历日
第二中标候选人名称:********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地址:**市**区四里河路与****广场1#11层
投标报价:贰佰零肆万玖仟伍佰零捌元柒角贰分(¥****508.72元)
质量标准:合格
工期: 120日历日
备注:其他详见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
主要中标或者成交标的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与工程无关。
招标人名称: ****
地址:**市**区**路与**路交汇处
联系人: 陈先生
电话:186****6092
招标代理名称: ****
地址: **省**市**区香枫创意园 A 座 3 楼
项目负责人:徐工、梁工
联系电话: 188****0454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电子交易系统在线提出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提出异议,联系人:徐工、梁工,联系电话:188****0454。
若投标人对异议处理有异议的,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电子服务系统网上投诉功能或以其他书面形式向**市****管理局督查处投诉,联系人:袁工,联系电话:0551-****3530;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0551-****3546。【项目地点在**行政区域以外的项目:向项目所****管理部门(****管理部门)提出投诉】。
二、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异议应通过电子交易系统或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有效联系方式;
2、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段号(如有);
3、被异议人名称;
4、具体的异议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提起异议的日期。
异议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异议人需要修改、补充异议材料的,应当在异议期内提交修改或补充材料。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异议的主体不是所异议项目投标人的;
2、提起异议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4、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异议事项已进入投诉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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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中标候选人信息表及评标情况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