窑头**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合同公告
公告日期: 2024-12-27
采购人(全称):**** (甲方)
供应商(全称):****(湖****中心)(乙方)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法典》、《****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双方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项目信息
1、采购项目名称:窑头**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
2、采购计划编号:****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 、项目内容:窑头**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
5、项目经理:/
二、合同金额
(1)合同金额小写:****000元
大写:壹佰陆拾伍万贰仟元整
(2)具体标的如下:
包号 | 供应商 | 商品名称 | 是否包含进口产品 | 参数/技术说明 | 数量 | 单位 | 合同金额(总价) |
****(湖****中心) | 窑头**遗址文物保护规划编制(第二次) | 否 | 详见文件 | 详见文件 | / | ****000元 |
(3)合同价格形式:固定价款
三、履行合同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合同履行日期:2024年11月20日至2025年4月20日
履行期限:5个月
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方式:/
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
第一次付款: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55万元作为工作启动经费。
第二次付款:完成考古调查勘****文物局提交保护规划文本后的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70万元。
第三次付款:提交的****文物局批复同意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40.2万元。
尾款:本合同无尾款。每次付款前,乙方先向甲方提供相应付款金额的**省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通知单。
五、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
()提请仲裁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六、组成合同的文件
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如下述文件之间有任何抵触、矛盾或歧义,应按以下顺序解释:
(1)在采购或合同履行过程中乙方作出的承诺以及双方协议达成的变更或补充协议
(2)成交通知书
(3)响应文件
(4)政府采购合同格式条款及其附件
(5)专用合同条款
(6)通用合同条款(如果有)
(7)标准、规范及其有关技术文件,图纸,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如果有)
(8)其他合同文件。
七、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八、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订立时间:2024年11 月20 日
九、合同主体
甲 方:**** | 乙 方:****(湖****中心) |
法定代表人:张绍华 | 法定代表人:姜猛 |
地 址:**市**县**镇**北路2号 | 电 话:138****8811 |
地 址:**省**市**路**二村巷18号 | |
开户银行:**银行**江滨支行 | |
帐 号:368********02496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