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运南彭物流园(B区)10#、13#、14#、19#劳务分包(第二次)竞争性比选邀请公告
1.竞争性比选条件
本竞争性比选项目**公运南彭物流园(B区)10#、13#、14#、19#已获批准建设。该项目劳务分包已具备竞争性比选条件。
2.邀请对象
****集团****公司建筑工程施工劳务企业(2023-2024年)供应商库内单位。
由供应商库内单位按本邀请公告的联系方式自行索取比选文件。
3.竞争性比选范围
3.1**公运南彭物流园(B区)10#、13#、14#、19#劳务分包,本工程涉由10#、13#、14#、19#厂房组成,(10#厂房建筑面积6897.91m2、13#厂房建筑面积17138.7m2、14#厂房建筑面积14617.87m2、19#厂房建筑面积12098.7m2)。该工程劳务分包包括但不限于基础分部工程、主体分部工程、装饰分部工程、水电安装分部、环境分部、材料上下车、安全文明施工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竞争性比选清单报价表)。
3.2比选人提供钢管、扣件、顶托、混凝土、河砂、水泥、碎石、石粉、砌体材料、模板、木方、矩管、钢筋、机械连接套筒、植筋胶、安全网、竹跳板、九夹板、水平兜网、水篦子、围档板、彩条布、黑黄反光漆、水电主材等 ;其余人工、材料、机械(具)等均由参选人承担(具体详见竞争性比选清单报价表)。
3.3现场严禁使用高度超过一米八的活动脚手架。
3.4本工程生活区严禁搭设食堂参选人需综合考虑。
3.5新进人员必须已购买合同中约定的保险种类,未购买人员严禁入场作业。
3.6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证合一。
4. 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须满足国家现行相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要求,并一次性通过验收。工程质量未达到此标准时,一切返工费用及经济损失均由参选人承担。
5.工期要求
5.1总工期为240日历天(总工期以比选人交付场地给中选人并下达开工令之日起,工程现场实际完工之日止),其中:总工期延误罚款2000元/天,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实际开工日期先于或晚于计划开工日期,合同总工期时间不变,如遇春节工期顺延15天。
5.2节点工期每栋厂房旋挖最一根桩混凝土浇筑完成后到地梁及承台混凝土浇筑完毕的工期为30日历天(1、比选人从第一栋厂房第一根旋挖桩混凝土浇筑完毕交付给中选人的时间起,到第四栋厂房最后一根旋挖桩混凝土浇筑完毕止,这个时间段为30日历天以内;2、节点工期以比选人每一栋厂房第一根旋挖桩浇筑完毕并下达开工令之日起,至每一栋厂房地梁及承台混凝土浇筑完毕的实际完工之日止;3、节点工期的四栋厂房分别计算工期)。每栋单独下达开工令其中:每栋厂房节点工期延误罚款2000元/天,最高赔偿金额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实际开工日期先于或晚于计划开工日期,合同节点工期时间不变,如遇春节工期顺延15天。
6.参选人资格要求
本次竞争性比选对参选人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要求参选人须同时满足以下资质要求:
6.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筑企业劳务资质。若建筑企业劳务资质不含模板脚手架,则还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不分等级资质。
(3)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2 本次竞争性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7.竞争性比选文件的获取
7.1 获取截止时间: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7.2 获取方式:通过电子版本发送至参选人指定邮箱。
7.3 获取地址:**市**区长江**路168号106室。
8. 参选文件的递交
8.1 参选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31日10:00,地点:**市**区长江**路168号107室。
8.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竞争性比选人不予受理。
8.3 参选文件递交开始时间:2024年12月31日9:30。
9.联系方式
竞争性比选人:****
地 址:**市**坡区渝州路121号
联系人: 刘老师 电话:137****0333
组织实施部门:****集团****公司****办公室
地 址:**市**区长滨路168号106室
联系人:陈老师 电 话:023-****979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