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火炬开发区福荫路改造工程-监理】公开选取【工程监理】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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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荫路改造工程-监理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本项服务内容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竣工阶段、保修阶段等,监理单位须严格执行“四管、三控、一协调”原则,按照监理规划、实施细则,有效开展本项目监理工作,对工程质量、安全、进度、资金使用情况负责。 其他约定:1、中标单位收到建设单位通知后须在1小时内响应到场;2、并需办理**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登记; 3、监理单位存在违反规范要求,职业操守,弄虚作假等情形,经核实判定,建设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同时在系统作出低分评价处理并上报行政主管部门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 ||
否 | ||
其他 | ||
资质(资格)要求 | ||
凡适用于《**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的中介机构,在承接本项目前必须完成**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工程监理类别登记。同时,在报名本项目前应认真了解**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工程监理类别登记的流程与要求,并确认自身具备或能满足登记的相关条件,若中介机构适用于《**市建设工程企业诚信管理办法》,在中选后因未完成登记或无法完成登记而放弃中选的,则视为属于以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的情况。**市建设工程企业管理和诚信平台登记网址http://chengxin.****.cn:8082/Index.aspx及咨询电话: 0760-****3693 | ||
中标通知书签发之日起80个日历天 | ||
暂不做评估与测算 | ||
1、按行业标准下浮35%,监理费测算约29万元,总价不超30万元;2、本项目以预算审核价作为取费基数签订监理合同暂定价(含税),最终监理费以工程结算审核价作为取费基数并下浮计取。 3、按照施工进度请款,工程完工前支付至监理费的50%;完成工程竣工(交工)验收后支付至监理费结算价的70%;剩余30%作为后续服务费,工程完成结算审核后一次性支付。委托人每次付款前,监理人必须向委托人开具等额有效的发票。若监理人延迟提交发票,则委托人付款时间相应顺延。委托人向相关部门请款时间不计算在内。 | ||
否 | ||
否 | ||
2024-12-31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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