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位质蒸汽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成套设备采购中标候选人公示
(公示期:2024年12月27日至 2024年12月30日)
项目标段名称 | ****低位质蒸汽余热发电综合利用项目成套设备采购 | 最高限价(或招标控制价) | 1156.5万元 | |
项目编码 | **** | |||
招标公告编号 | / | |||
招标人 | ****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3-****3478、023-****1968 | |
招标代理机构 | ****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3-****3002 | |
中标候选人排序 | 名称 | 投标总报价(元) | 交货期 | 质保期 |
1 | **** | ****0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通过性能考核后18 个月。 (** 6 个月质保 期) 。其他完全响应招标文件。 |
2 | ******公司 | ****0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在满足质保期的基础上,** 3 个月的质保时间。 |
3 | ******公司 | ****000 | 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 通过性能考核后 18 个月。 |
中标候选人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能力条件 | 第一中标候选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第二中标候选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第三中标候选人:具备有效营业执照 | |||
招标文件规定应公示的其他内容 | 中标候选人业绩情况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 1、项目名称:**汉江酯化反应蒸气余热发电项目 2、项目名称:黔希化工DMO汽包副产蒸气余热发电项目 3、项目名称:黔希化工真闪蒸气余热利用项目 4、项目名称:**宜化饱和蒸气纯凝余热发电项目 5、项目名称:**渭河洁能甲醇合成副产饱和蒸汽透平发电项目 6、项目名称:中化****循环水泵配套蒸汽透平机组设备采购项目 第二中标候选人:******公司 1、项目名称:******公司聚酯装置酯化蒸汽发电项目 2、项目名称:******公司聚酯装置酯化蒸汽发电项目 3、项目名称:**恒****公司聚酯装置酯化蒸汽发电项目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1、项目名称:**奇美余热回收项目紧急用电系统安装工程 2、项目名称:**市****公司SS2# SS3#玻璃窑低温余热发电项目高速透平发电机组 3、项目名称:**中石化内燃机尾气余热发电项目高速透平机组 4、项目名称:**长城****公司1#2#和4#玻璃窑炉烟气余热回收发电系统工程 否决投标情况如下: 四****公司 、******公司:投标文件中未提供其代理产品的制造商的营业执照,不满足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信誉条款 2”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 项“投标人的营业执照须满足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1 项”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公司:投标保证金未从基本账户转入,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根据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2项“投标人应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 3.4.1 项规定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公司、****公司:投标文件投标函部分签署不符合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3)款投标函部分的签署”的要求。根据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否决投标情形一览表》A-15 项“投标函部分的格式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名(或盖章)的须齐全,要求加盖单位公章的,应使用 CA 数字证书加盖投标人的单位电子印章。要求签名的,签名采用手写签名或签章或加盖 CA 数字证书均可”之要求,其投标文件被否决。 | |||
中标候选人评标情况 | ****委员会评定,中标候选人资格评审、形式评审、响应性评审均合格 | |||
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 (联系人:刘先生、王先生 ,联系电话:023-****3478、023-****1968)提出异议。 | |||
招标人(盖章): 2024年12月27日 |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2024年12月27日 |
注:1.招标人及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对填写的中标候选人公示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一致性负责。
2.发布媒介和电子招标交易平台应当对所发布的公示信息的及时性、完整性负责。
3.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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