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拟作出环评审批意见的建设项目公开****1227
项目一
1. 项目名称:****年生产免烧环保砖1200万块项目
2. 建设地点:**市**镇西坑村群星西路88号
3. 建设单位:****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市****公司
5. 项目概况:****位于**省**市**市**镇西坑村群星西路88号,主要从事免烧环保砖生产加工。本项目租赁**市****公司的一宗土地(约13000m2)的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厂房大小间合计面积约3000m2、办公宿舍生活配套24间合计面积约500m2)作为生产用地及办公用地。项目总投资1000万元,聘有职工25人,均不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每天8h,1班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生****处理站处理后全部回用于生产,不外排,外排废水仅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其中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级标准)及晋****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入晋****处理厂处理,晋****处理厂尾水排放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本项目颗粒物采用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干式筛分及干式破碎粉尘有组织排放符合《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的二级标准,制砖混合搅拌粉尘有组织排放符合《砖瓦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9620-2013)及其修改单表2中“原料燃烧、破碎及制备成型”的颗粒物排放标准,水泥储存输送粉尘有组织排放执行《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35/1311-2013)表2标准。
因此,在确实落实本环评提出的废气治理措施后,本项目运营期对周围大气环境及敏感目标影响小。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震垫、车间隔声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废金属、布袋除尘收集的尘渣、残次品砖、泥饼、定期清扫的粉尘经分类收集后存放于一般固废暂存场所,其中废****收购站回收利用;布袋除尘收集的尘渣、泥饼、定期清扫的粉尘外售给其他建筑企业或道路施工单位。未燃尽生活垃圾及时装****发电厂重新焚烧。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二
1.项目名称:**晋****公司年产编织布4000t、编织彩印袋2000万条、纸塑复合袋1000万条项目
2.建设地点:**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基地锦城路3号
3.建设单位:**晋****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公司
5.项目概况:**晋****公司选址于**市**市磁灶镇中国包装****基地锦城路3号,租用**省****公司厂房进行建设。项目建筑面积16098.48 m2,总投资200万元,预计年产编织布4000t、编织彩印袋2000万条、纸塑复合袋1000万条。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水环境影响分析
①生产废水
项目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喷淋废液交由有资质的处置单位处置,不外排。
②生活废水
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通过市政污水管网排****处理厂统一处理,尾水达到《****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后排入九十九溪。项目废水水质简单,排放量较小,达标排放后****处理厂和九十九溪影响较小。
综上所述,项目运营过程中废水对周边水环境影响较小。
(2)大气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废气排放主要来源于熔融拉丝和印刷淋膜产生的有机废气。项目熔融拉丝废水经水喷淋+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项目印刷淋膜废气经两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30m高排气筒排放。
项目预测因子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不会造成厂界浓度超标,无超标点,因此,不需要设置大气环境防护距离。
本项目的卫生防护距离为生产车间外50m范围。防护距离范围内用地现状均为工业企业,不涉及居民区、****医院等大气环境敏感目标,项目建设满足环境防护距离的划定要求。
(3)声环境影响分析
项目运营期噪声来源于圆织机等生产设备。生产设备均安置在车间内,采取减震隔声装置,能有效地减少声音的传播。
根据噪声预测结果可知,项目运营期厂界噪声可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厂界噪声经过距离衰减后可达标排放,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体废物影响分析
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擦拭废布、边角料、次品、油墨空桶、废活性炭、喷淋废液和生活垃圾。边角料、次品统一收集后可回收的外售给可回收利用的单位;生活垃圾、擦拭废布集中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油墨空桶由生产厂家回收用于原用途;废活性炭和喷淋废液委托有资质处置单位处置。
建设单位在采取相应措施后,项目固废基本上可得到妥善处置,对外环境不会造成明显的不良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在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4月22日在**环保网网站上(http://www.****.org/)发布了公示信息,向公众公开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相关信息;在报告基本编制完成后,建设单位于2024年5月11日进行第二次网络公示,公开了报告表全本。公示期间,无人反馈信息。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三
1. 项目名称:**市****公司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项目
2. 建设地点:**市**镇东苏路2号(**镇时尚服饰织造园)
3. 建设单位:**市****公司
4.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九邦****公司
5. 项目概况:**市****公司位于**省**市**市**镇东苏路2号(**镇时尚服饰织造园),主要从事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的生产。项目利用自有已建厂房1、3F进行生产,总建筑面积约9300m2,生产规模为年产塑料制品(塑料薄膜、塑料袋)5000吨。项目总投资80万元,拟聘职工数70人,其中20人住厂,年工作时间300天,日工作22小时,2班制。
6.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项目无生产废水产生,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三级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B等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后,排入****处理厂处理,****处理厂出水水质执行《****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表1一级A标准。
(2)废气
项目生产过程中的废气主要为吹膜废气、制袋废气及涂胶废气;项目吹膜废气、制袋废气、涂胶废气经集气罩收集后通过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25m排气筒(DA001)排放。
项目非甲烷总烃排放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4、表9中相关标准限值,同时厂区内无组织排放废气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表A.1相关标准。臭气浓度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表2限值。
综上,通过采用以上环保措施,项目生产过程中对项目周边环境空气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过程中设备运作产生的噪声,项目采取减振、消音措施确保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声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固废为废包装袋、边角料及废次品、废活性炭以及生活垃圾。其中废包装袋、边角料及废次品收集后定期外售回收利用;废活性炭为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险废物暂存间,并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垃圾收集后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项目固体废物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 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收到群众对项目的意见反馈。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
项目四
1. 项目名称:****公司生产建筑机械设备项目
2.建设地点:**市安海镇桐林村(**省装备制****基地安海园)
3.建设单位:****公司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省****公司
5. 项目概况:****公司拟租赁******公司位于**市安海镇桐林村(**省装备制****基地安海园)进行生产,项目总投资100万元,租赁厂房及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2688m2,生产规模为年生产建筑机械设备500台。
6.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水
本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废水仅为生活污水。根据表4.2-1,项目生活污水经出租方化粪池预处理后,可以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表4中三级标准(氨氮执行《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2015)表1中的B级标准及****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中最严限值。项目生活污水预处理达标后再****处理厂集中处理,对其影响较小。
(2)废气
抛丸粉尘集中收集后引至布袋除尘器处理,净化后的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喷漆废气集中收集后先经过滤棉过滤后再与喷漆烘干及喷粉烘干固化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UV光解+活性炭吸附”一体化净化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通过同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喷粉粉尘废气集中收集后引至“滤芯+布袋除尘器”二级回收装置处理,净化后的尾气通过一根不低于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焊接烟尘通过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器收集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打磨粉尘经移动式工业吸尘器收集净化处理后无组织排放。根据大气污染源分析及估算结果,项目各项大气污染物排放均符合本评价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项目废气对周边环境影响不大。
(3)噪声
项目噪声主要来自于各类生产设备,噪声源强约为65-85dB(A),做好隔声减噪等措施后,定期对设备进行保养和维护,****设备处于良好的运转状态,防止设备运转不正常噪声异常增高,确保生产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项目的正常运营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4)固废
项目生产过程中金属边角料,经收集后出售给回收企业回收利用;打磨、抛丸及焊接粉尘、收集的下料粉尘、废钢丸、铁锈****收购站;在焊接过程中会产生少量的废焊料,直接外运综合利用。
厂区设置生活垃圾收集桶,生活垃圾每天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主要为废润滑油、废切削液、废活性炭、废UV灯管、原料空桶、废过滤棉这部分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的要求收集、贮存、转移、处置,定期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处理,项目固体废物若能及时妥善处置,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影响。
7.公众参与情况:环评文件编制期间,采取网上公示的形式开展公众参与,期间没有居民反对本次项目。
8. ****政府所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作出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环评文件及我局批复要求,认真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的书面承诺。
9.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七条,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0.在拟作出审批意见公开时间(2024年12月27日—2025年1月3日(5个工作日))范围内,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中心生态环境窗口 0595-****9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