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潮镇城东佳苑四期项目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
填表日期:2024-12-27
项目名称 | 平潮镇**佳苑四期项目 |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平潮**东村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202133 |
建设单位 | **** | 法定代表人 | 金志锋 |
联系人 | 黄胜男 | 联系电话 | 0513****1211 |
项目投资(万元) | 160000 | 环保投资(万元) | 360 |
拟投入生产运营日期 | 2024-12-30 | ||
建设性质 | ** | ||
备案依据 | 该项目属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中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属于第146 城市(镇)管网及管廊建设(不含给水管道;不含光纤;不含1.6兆帕及以下的天然气管道)项中其他。 | ||
建设内容及规模 | 项目用地面积约71642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02133平方米(以资规部门核定面积为准)。拟建 19栋住 宅,3栋配套用房、地下室、配电间、开闭所、垃圾房等。(一、该备案证系按照项目单位告知信息作 出,实行备案管理的项目,项目单位在开工建设前还应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办理水土保持、节能等相关 手续;二、实施项目时须注重采用先进工艺和装备,不得生产和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产业结构调整指导 目录中明令限制、淘汰、禁止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三、项目单位应当通过在线平台如实报送项目开工 建设、建设进度、竣工的基本信息。) | ||
主要环境影响 | 采取的环保措施及排放去向 | ||
噪声 | 有环保措施: 控制噪声源:采取封闭施工,禁止在夜间施工扰民。 | ||
承诺:**** 金志锋承诺所填写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建设项目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如存在弄虚作假、隐瞒欺骗等情况及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 ****, 金志锋 承担全部责任。 | |||
备案回执:该项目环境影响登记表已经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000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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