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惠山区)
2024年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区)
发布时间:2024-12-27 13:33
2024年12月27日作出的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决定的情况(**区)
序号 | 文件名称 | 文号(全文) | 发文时间 |
1 | 关于省****学校(暂名)****实验小学(暂名)**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4〕5042号 | 2024-12-27 |
2 | 关于****公司大飞机高端零部件研发及产业化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 锡数环许〔2024〕5043号 | 2024-12-27 |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510-****6082
电子邮箱:****@sina.com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