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办法(试行)》(环境保护部令第42号)、《关于贯彻落实土壤污染防治法推动解决突出土壤污染问题的实施意见》(环办土壤〔2019〕47号)等相关文件要求,****(委托单位)、**市****公司(代建单位)委托********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局****基地地块开展土壤污染状况调查,现将《****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局****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报告》基本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概况
****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局****基地地块位于**市**区琅岐****区管委会西侧,调查地块**农用地;西至农用地;南至通和路;北至农用地。地块面积为4666.9平方米。调查地块现状为建设用地,2018年7月,****规划局**分局将调查地块划拨给****,规划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行政办公用地(A1)。
二、调查内容
****分局业务技术用房、******局****基地地块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确认地块内土壤是否存在污染,地下水是否存在污染,为后期该地块的开发建设提供依据。按照《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技术导则》(HJ25.1-2019)、《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监测技术导则》(HJ25.2-2019)的要求,根据资料收集、人员访谈、现场踏勘、历史卫星影像图和土壤快速检测等,采用《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试行)》(GB36600-2018)等标准,分析土壤快速检测的结果并编制报告。
三、调查结果
调查地块经资料收集分析、人员访谈和现场踏勘以及土壤快速检测分析,地块所检测的土壤污染物含量均未超过《土壤环境质量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管控标准》(GB36600-2018)中的第二类用地筛选值,调查地块现状不属于污染地块,满足规划用地要求,地块调查工作可以结束。
四、委托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
委托单位:****、**市****公司
联系电话:0591-****0281
五、报告编写单位及联系方式
编制单位:****
联系电话:0591-****11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