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块名称:学士山商住地块
占地面积:115199.8m2
地理位置:**市**区**池街道、鱼塘街道
原土地使用权人:无(大部分时间为林地,无实际使用权人)
地块土地利用现状:地块范围内最北侧约3800m2于2015年起开始临时停放环卫垃圾罐车的罐体,经现场观察罐体内残存少许生活垃圾,部分罐体受雨水冲刷锈蚀严重。地面无硬化措施,仅少量细碎碎石作为垫层;约1200m2由鱼塘街道办将部分****商贸****公司,主要进行二手轻卡货车的停放使用至今。
未来用地规划:居住用地(R)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单位:******公司
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样品快速检测单位:******公司
调查缘由: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壤污染防治法》第五十九条:用途变更为住宅、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的,变更前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土壤污染状况调查
二、一阶段调查
地块北侧历史上存在近10年垃圾罐车的存放历史,堆存区域无三防措施,可能存在因雨水淋溶垃圾车罐体或罐体内残余垃圾导致的土壤污染;地块东侧在2022年~2024年期间出租给一般固废回收厂家,存在回收含油金属件等情况,回收区域无防雨、防扬散措施,防渗措施仅依靠原房地产开发商项目部简单防渗。存在石油烃、重金属对场地土壤污染的可能。调查地块内有明显污染痕迹,以及存在涉及污染设备、设施的暂存,历史上存在潜在的污染源。
三、初步调查结论
根据《**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初步调查报告专家评审指南(修订版)》(川环办函[2022]443号)中表1“农用地或未开发的荒地(林地)启动第二阶段调查的情形汇总”的7项情形,调查地块涉及其中一项“历史上曾存在其他可能造成土壤污染的情形”。依据调查结果,调查地块历史上存在有可能的污染源,本地块土壤环境质量状况是否可以满足第一类用地居住用地(R)需求存疑,要进入第二阶段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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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单位:******公司
联系电话:134-3897-92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