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一、采购内容及相关说明
1.项目编号:****。
2.采购内容:
**公司更换一台粉尘仪设备(FWE200DH),更换后根据《HJ75-2017固定污染源烟气(SO2、NOx、颗粒物)排放连续监测技术规范》《HJ212-2017污染物在线监控(监测)系统数据传输标准》等要求对颗粒物指标进行验收检测。
3.本次总金额限价为4.8万元。
二、供应商要求
1.供应商须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能力提供相应服务。
2.供应商在“信用中国”(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等官方网站没有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3.供应商****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或者在黑名单之内;
4.供应商须提供其股东信息及出资比例信息;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价时间及方式、服务地点
1.报价时间及方式:2025年1月2日10:30前将公司营业执照、报价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指定邮箱****@163.com;
四、报价要求
1.本项目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含货款、税金、运费、服务费等所有费用;
2.报价不得超过限价,超过限价为无效报价;
3.发票必须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4.合同签订后,供应商需缴纳合同金额的5%为合同履约保证金,合同履约结束后30日无息退还。
五、定价原则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最低价法。
六、服务要求
1.粉尘仪安装初调后,连续运行168小时,进行调试检测72小时,稳定运行168小时,进行技术指标检测。
2.合同供货期:自合同签订起至完成验收检测,提供调试检测报告和比对检测报告,编制最终验收报告并通过专家评审。
3.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书面通知后3日内完成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4.地点为****(****循环经济产业园内)。
七、付款方式
报告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采购人收到供应商提供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在30日内完成支付。
八、联系人:胡工 联系电话:0571-****7921(157****9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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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