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公务用车OBD车载监控终端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OBD车载监控终端服务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区**省**市**区渤海大街东2号 中标(成交)金额:231,570(元) 评审报价:23157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OBD车载监控终端服务 服务类 名称:****公务用车OBD车载监控终端服务(C****0000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服务范围:OBD车载监控终端服务、配套公务用车信息管理平台服务 服务要求:1.在服务期内,供应商派驻至少1名专职的技术服务人员在采购方所在地区工作,提供公务用车管理平台相关技术服务保障。驻场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组织培训、故障处理、问题解答、OBD车载监控终端设备**台日常维护等。 2.保障OBD车载监控终端设备正常运行,如出现车载定位故障需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处理完毕;车辆管理平台发生故障需1小时内响应,4小时内处理完毕。紧急情况处置需10分钟响应,第一时间到达现场。特殊原因无法短时间修复的,需提供延时修复申请。 3.供应商需按照平台报警、长期离线、位置偏移等异常情况,每天对全部车辆在线情况、OBD车载监控终端实际运行状况进行巡检;每周提交一次车辆在线情况报表。 4.对于达不到使用要求的OBD车载监控终端,只换不修。供应商需在本市内提供指定OBD车载监控终端安装维修地点至少1处,定点处需按照服务车辆数量的0.5%提供备品备件。 5.为了能够更好的使用平台服务,在服务期内,供应商应按照采购方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对OBD车载监控终端及配套平台功能提出的优化建议,进行免费升级调整。 服务期内,需满足7*24小时全天候技术响应。 6.****中心信息安全管理要求及职责分工,****中心签订信息保密协议、责任协议。服务器用户名和密码由采购方专人持有,对服务器维修维护及数据访问、修改、删除、拷贝的事宜,****中心内部审批管理程度。系统后台需有服务器日志记录功能。 供应商对OBD车载监控终端及公务用车管理平台技术层面信息安全及数据安全负有全部法律责任,因此导致的信息安全隐患及事故,供应商须立即组织消除安全隐患及事故处置。 供应商应严格履行信息保密义务,不得违反《数据安全法》《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规定,需保证平台技术****政府信息、个人信息泄露,如违反并给采购方造成的重大影响和损失的,采购方有权视情况决定解除采购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服务时间:采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建立服务评价制度,供应商每半年就履约情况提交服务质量报告,作为验收的重要依据。如报告存在造假、故意规避服务义务的,视为根本违约,采购方可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服务标准:车载终端与平台间通信须兼容《JT/T 808-2011 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标准;平台间数据交换需兼容《JTT 809-2011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平台数据交换》标准。按照全省“一张网”建设要求,需满足于市数据局数据采集要求,需向上连接省级平台,向下连接全市县级各平台,实现全省公务用车统一监督管理,对上级公车监管平台报送数据、对本级大数据报送数据、对下级公车监管平台采集数据。平台向中央、省垂管驻市单位、国有企业预留接口,其可通过平台管理、租用车辆。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继峰、赵宏海、陈金梁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001 包组名称:****公务用车OBD车载监控终端服务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参照[2002]1980号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以及《****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收取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3,474.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办公室) 地址: **市**区新联大街东1号 联系方式: 0417-****2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 地址:******花园北门市 联系方式: 0417-****08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女士 电 话:0417-****08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