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工作需要,我局拟开展城华****监测站搬迁建设项目。现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公司参与报价。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背景
城华****监测站原站点即将拆迁。我局拟将城华****监测站搬迁至上级部门确定的新点位进行建设。
二、项目需求
1、新站房建设
(一)站房主体
1.站房外部尺寸:约7000mm(长)*3300mm(宽)*2800(高)mm,站房应设置缓冲间,并保持常闭状态,防止灰尘和泥土带入监测设备间,智慧站房设置内置楼梯,站房外设置1.2M高不锈钢护栏,有效避免人为外来进入站房采样平台进行作业干扰。
2.站房有防水、防潮、隔热和保温措施,站房内底部应离地表(或建筑房顶)有25cm以上的距离,站房内底部应具有防滑、阻燃设计。站房内机柜顶部或站房底部宜安装水浸传感报警装置,在站房顶部漏雨时可产生报警。
3.站房内应设置气态监测仪器废气排出装置,气态监测仪器排气口连接到废气排出装置;站房内应安装排风扇,排风扇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4.自动监测设备安装在机柜(架)内,机柜(架)应稳定、牢固、可靠、不易倾倒;机柜(架)与一侧墙壁之间的距离不宜小于1m,便于运维人员在机柜(架)侧面、后面开展运维工作。为确保站房内标气使用安全,应在站房内合理位置安装标气瓶固定装置;站房宜安装标气钢瓶压力检测传感器,实时监控标气钢瓶气压力;站房宜安装标气泄漏检测装置,装置检测到标气发生泄漏时触发报警,并与排风扇联动,排风扇能及时排出有害气体。
5.站房房顶应设计为平面结构,站顶最大承重要求应大于等于250kg/m2;站顶应做好防水处理,防止站房漏水,站房顶应设置1.2m高不锈钢围栏。
6.站房房顶按照技术规范要求应配备气态采样总管、PM2.5采样管和PM10采样管安装孔各1个,并预留颗粒物比对采样管安装孔1-2个;采样管安装孔应保持在1.2m距离以上;采样管安装孔与站房顶部连接部分要密封防水,宜使用法兰连接。
7.气态污染物采样总管、PM2.5采样管和PM10采样管具备自动加热功能,加热温度可设定;采样总管内部具备温、湿度采集和流量采集、加热功率采集等远程控制功能。
8.站房应设置必要的防盗措施,安装智能识别防盗门。
9.站房采用三相五线供电,入室处装有配电箱,配电箱内连接入室引线应分别装有三个单相16A空气开关作为三相电源的总开关,分相使用。站房监测仪器供电线路应独立走线。电源布设应符合国家用电相关安全要求,并满足设计和规划中总用电功率的需要。站房供电系统需考虑到空调所需要的大电流配电设施。设备和照明的供电应分路独立设置和控制,避免掉电对全部系统的影响。站房的电源插座应尽可能设置在墙壁上,不应设置在地板上,以避免漏水的影响。站房需配置足够的电源插座板,并根据机位和其他设备的位置合理分布。站房新增防雷和防电磁干扰的设施。站房灯具采用LED作为主要光源,安装以保证操作人员工作时有足够的亮度为原则,开关位置应方便使用,照明设施宜具备远程控制功能。
10.站房温湿度传感器,实时监视和记录站房内外温、湿度动态。
11.空调远程控制,配备两台1.5P空调;站房内配置温、湿度传感器,远程可进行站房内外温、湿度动态监视和控制;配备空调控制器可远程进行冷热切换和温度控制。
12.烟雾、水浸传感器,具备远程自动检测烟雾火警的报警功能;具备远程自动检测水浸的报警功能。
13.电力感知及控制,****监测站的供电电压、电流及功率等进行实时跟踪,确保站房设备安全和稳定运行。
(二)配置清单
序号 | 类别 | 数量(套) | 备注 | |
1 | 站房主体 | 智慧站房框架(7*3.3*2.8m)及外围1.2M高不锈钢围栏约20米长 | 1 | 采用国标彩钢板 龙骨框架加固 承重符合标准要求 |
2 | 站房工艺和电力、安防要求 | 1 | ||
3 | 站房温湿度传感器 | 1 | ||
4 | 空调远程控制系统 | 2 | ||
5 | UPS | 1 | 6KW 32节电池 | |
6 | 摄像头、门禁人脸识别 | 1 | ||
7 | 站房内部摄像头 | 2 | ||
8 | 采样平台球机摄像头(其中一个带电子围栏功能) | 2 | ||
9 | 机柜 | 3 | ||
10 | 1.5P空调 | 2 | 国产一线品牌 新国标一级能效 | |
11 | 烟雾、水浸传感器 | 1 | ||
12 | 电力感知及控制(电流电压检测,电源自动控制) | 1 | ||
13 | 新站房点位原有简易设施拆除及加固建设 | 1 | 约35平方米 |
备注:除上述内容外,供应商还应按照《国家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点位站房标准化建设技术规定(试行)》(2024年4月印发)完成各必选项建设。此外,****监测总站提出其它要求的,供应商应同步满足。
1.2供应商应视情况对**点位楼顶采取防水加固等措施,确保顶楼平台满足站房建设要求。
2、城华南路环境空气自动监测系统搬迁及设备调试
在新站房建设完成后,需要将城华南路空气自动监测系统仪器设备进行关机,并拆机搬迁至新站房进行安装。
2.1需对城华南路旧站房进行垃圾清运。
2.2需对旧站房内外原有监控等在内的监控设备及服务器设备进行搬迁至新站房内,并重新布设安装至设备能够正常运行。
2.3设备调试及验收方案
2.3.1在设备安装调试前,根据需求,对安装场地、环境及前期工作进行确认。
2.3.2在仪器搬迁至新点位后一周内,派出有经验的技术人员进行安装调试。
2.3.3负责将系统所须各种软硬件设备、工具和材料按合同中规定的具体条款运送到用户要求的现场,负责各系统的组合、安装、调试、系统开通、试运行,系统经最终验收合格后交付采购方使用,整个过程中所涉及的一切费用均应包含在本次项目。
2.3.4依据国家规范《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193-2013)、《环境空气气态污染物(SO2、NO2、O3、CO)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4-2013) 、《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和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安装验收技术规范》(HJ 655-2013)、《环境空气颗粒物(PM10、PM2.5)连续自动监测系统技术要求及检测方法》(HJ 653-2021)进行安装、调试,并负责调试至验收合格,并将数据联网接入国家平台。
3、服务要求
3.1、中标人应负责产品的安装、调试,由采购人进行使用性能方面的验收。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验收标准。凡未达到质量要求,应按标准要求整改或更换,整改不能达到标准的作退货处理,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3.2、站房验收合格后站房设施免费保修2年(防水保修3年)。免费保修期内,如站房设施出现问题,供应商应在接到故障通知的1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派维修人员到达现场开展维修。
3.3、供应商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厂家服务承诺及采购单位的要求做好售后服务工作。
4、相关事项
4.1、本次询价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整套总价,报价总价包含仪器运输、安装、调试、保修、税收等商品交付前所有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4.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30日内建设并安装调试完毕。
三、报名公司的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家或经营商、代理商,营业执照须包含本次采购类似项目的经营范围;
(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四)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四、报价方式
请有意向的供应商于2025年1月2日9:00前(**时间),将报价材料送或邮寄至****三楼文印室(**市**区刺桐路342号****)或发送报价单及相关材料至电子邮箱****@163.com。
逾期报名或报价材料不全不予受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单位:****。
联系地址:**市**区刺桐路342号。
联系人:陈工,电话:0595-****7983,139****77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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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