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回收物处置服务(第二次)
遴选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可回物处置服务
采购人:****
二〇二四年十二月
****对可回收物处置服务进行院内挂官网和行采家公开遴选。欢迎有资格、有实力的潜在供应商参加。
项目名称 | 成交供应商数量(名) | 备注 |
****可回物处置服务(第二次) | 1 |
注:以下可回收物最低保底回收价:可回收塑料(瓶、袋): 0.5元/公斤,可回收塑料(瓶、袋): 0.5元/公斤,A、B透析桶:1元/个(10L),A、B透析桶:0.5元/个(5L),玻璃类:0.02 元/公斤
二、资金来源:自筹。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成交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服务、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以下简称供应商。合格的****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殊要求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再生**回收)、具有再生**回收经营备案登记证明以及具有处置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玻璃瓶的相应证明文件(环评、排污许可证)。
(一)凡有意参加遴选的供应商,请在****官网和行采家下载本项目遴选文件、澄清等遴选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供应商下载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遴选实质性要求内容。
(二)遴选公告期限:自采购公告发布之日(2024年12月26日)起三个工作日。
(三)凡有意参加的供应商,请于2024年12月26日至2024年12月31日17:3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现场递交或顺丰邮寄纸质版资质文件报名。
报名方式:请务必将参与遴选的采购项目名称及采购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联系人名称及联系方式、电子邮箱地址、如不是法人参加还需提供法人授权文件,供应商一般资质和特定资格要求等相关信息,盖鲜章后的清晰纸质版文件现场递交或者通过顺丰邮寄给****总务科周老师收(收件地址:**市**区德感津马路458号,请一定使用顺丰邮寄,拒收到付邮件)。报名的单位名称必须与响应人名称相同,只有按上述规定报名后,才具备响应资格。
(四)供应商须满足以下二种要件,其响应文件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纸质版报名资料。
2、按时递交了响应文件;
(五)遴选地点:**市****新大楼14楼小会议室。
(八)遴选开始时间:2025年1月2日10:30。
(一)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采购活动,否则均为无效遴选。
(二)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同一合同项(分包)下为单一品目的服务采购中, 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有多家供应商参加遴选,只能按照一家供应商计算。
(四)同一合同项(分包)下的服务,制造商参与遴选的,不得再委托代理商参与遴选。
(五)本项目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发布的遴选文件及补遗文件(如果有)一律在****官网和行采家上发布,请各供应商注意下载;无论供应商下载或与否,均视同供应商已知晓本项目澄清文件(如果有)的内容。
(六)未按时报名的,其响应文件恕不接收,超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递交的响应文件,恕不接收。
(七)遴选费用:无论遴选结果如何,供应商参与本项目遴选的所有费用均应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遴选或不接受合同分包、转包。
(九)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供应商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医院采购活动。
采购人:**市****
联系人:周老师
电 话:023-****9552
地 址: **市**区德感津马路4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