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
挂牌出让公告
(武集土让告字〔2024〕8号)
根据《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省土地管理条例》《关于深化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的实施意见》等有关规定,****政府审核,****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下列地块的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受委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地块名称 | 地块位置 | 出让面积(㎡) | 土地 用途 | 出让 年限 | 起始地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 (万元) | ||||||
武**桃溪镇红四村坛头舒自然村集体产业用地 | 桃溪镇红四村坛头舒自然村 | 750 | 商业用地 | 40 | 39 | 24 | ||||||
本次出让地块各项规划指标要求 | ||||||||||||
容积率 | 建筑密度 | 绿地率 | 建筑高度 ( m ) | 建筑面积 (㎡) | 开工期限 | 竣工期限 | ||||||
0.5-2.0 | / | / | ≤12.5 | 375-1500 | 交地之日起半年内 | 交地之日起三年内 |
备注:本地块具体各项规划指标和要求详见(武自2024)集建第007号规划条件。
二、竞买资格及要求
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和本次报****人民政府土地出让金的除外),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竞得人为自然人或竞得人的企业登记注册地不在**的,须在成交后6个月内,在武**内登记成立由竞得人****(如联合竞买的,新公司的出资比例构成与竞得人在申请书中约定的出资比例构成必须一致),并进行税务和统计登记,****管理部门的监督与管理;出让人可以根据公开出让结果,先与竞得人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公司登记注册手续后,****公司签订《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协议》,由新公司申请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登记。
三、挂牌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省自然**智慧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com/portalBrowse/home)进行。申请人须按照挂牌须知要求提前办妥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要求并按要求足额交纳竞买保证金,方可参加网上挂牌出让活动。
四、挂牌出让活动有关时间
公告时间:2024年12月27日15:00至2025年01月20日15:00
报名时间:2025年01月20日15:00至2025年02月08日15:00
挂牌时间:2025年01月20日15:00至2025年02月10日16:00
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5年02月08日15:00
五、竞得人确定方式
本次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不设出让底价(保留价),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入选人。竞得入选人通过资格审核后,即为本地块的竞得人,签订《成交确认书》。
六、有关其他事宜
1、本次出让地块仅出让土地使用权,如涉及开采矿产**的,****政府公开处置。
2、竞买人竞得土地使用权后,需签订《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相关内容详见附件)。
3、有关地块的详细资料、规划控制文本等其他事宜详见拍卖出让文件及地块相关资料,可登录**省自然**网上交易系统浏览或下载。
交易业务咨询电话:0579-****8318 ****6893
现场踏勘联系人: (桃溪镇) 潘沛华,联系电话:158****3518
******社) 邹建新,联系电话:138****2589
****规划局
****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