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以下简称梁北矿)委托,****(以下简称“招标人”)拟对梁北矿煤矸石外运处置第二标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现特邀请贵投标人就该项目提交响应文件。
1.1项目名称:梁北矿煤矸石外运处置第二标
1.2 项目地点:**省**市
1.3招标编号:****
1.4 项目技术要求:见第四章。
1.5本次招标不接收联合体投标、转包及违法分包。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
报名方式:潜在投标单位登录“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om”通过“供应商注册”入口注册“公司名称及相关信息”,业务往来单位请选择”****”,注册信息提交后请及时联系招标方,通过招标方审核后报名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如已注册,业务往来单位非“****”,供应商可登录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基础库管理中供应商自荐申请,新增,业务往来单位选择“****”,待审核通过后可报名参加竞争性谈判)。
招标方电话: 0370-****971
技术支持(系统操作咨询)电话:0370-****618
数字证书(CA)办理 电话:0370-****046
操作手册详见“神火股份电子商务平台-下载专区”。
3.1招标人不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投标人在招标前需要去现场踏勘的,请电话咨询胡先生,电话:159****9777。
3.2投标人不踏勘看现场的,视为对现场了解,中标后不得在此方面提出减少费用的请求。
3.3投标人应尽职调查,全面了解相关情况,一旦参与投标,视为投标人对本次标的全部知悉并自愿独立承担风险。
本项目不组织现场答疑,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1 日 12:00 点(**时间)前将所有的问题汇总后上传至****电子招标采购平台(以下简称: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om”,无异议上传无异议函,逾期未发送视为无异议。招标人于2025 年1月2日 17:00 点(**时间)前通过采购平台进行统一回复,答疑纪要需投标人进行签字盖章确认。
5.1该标段投标保证金12万元,投标保证金必须于 2025年1月8日上午12:00前转账到****指****银行电汇形式)。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投标报价将被拒绝。
投标保证金交纳后,请在电子采购平台“投标保证金交纳”处:1、查询银行流水并绑定标段。2、****银行流水可上传交纳凭证(需招标人人工审核)。
投标保证金交纳后才能上传投标报价。
5.2 为方便投标人交纳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收款单位名称:****
银行账号:253****11008(人民币账户)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支行(开户行联行号:104****18215)
本项目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符合性审查方式,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报价将被拒绝,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报价时需同时提供以下资格审查资料:
6.1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6.2 被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任职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并加盖公章:提供被授权人缴纳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2024年9月以来连续3个月或以上,****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
6.3 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国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提供单位营业执照(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提供近3年至少1份相似业绩合同(加盖公章)复印件或扫描件。
5.4 投标人需具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提供加盖公章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或扫描件。
6.5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良好,需提供财务审计报告或近****银行****银行****公司近年度的财务报表等其中一项均可。
6.6投标人必须需要提供以下合规处置煤矸石地点的资质证明材料:①环评审批手续;②煤矸石盘运或处置授权委托书;③能够组织盘运车队(相对固定不低于10辆新能源车辆的行驶证);④煤矸石消纳场所须经招标方实地认证真实有效。
6.7 ****商行****机关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资料。
6.8 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被列入“失信惩戒名单”,提供相关网站截图资料。
6.9投标单位负责协调确保煤矸石盘运目的地合规处置场所的法人单位与梁北矿签订无偿接收处置煤矸石协议,用于税费减免。
投标报价递交的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为2025年1月9日8:00 (**时间),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采购平台(http://www.****.com)上传加盖公章的报价文件(PDF格式),包含资格证明文件、报价单、投标承诺函。
开标时间如有改变,招标人电话在线通知。
本项目履约保证金共计缴纳合同预估价格的5%,(40万吨*单价*5%),全额交至梁北矿指定账户后,投标保证金一次性无息退还。
9.1 付款方式:本项目无预付款,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按月结算,按甲方月度付款计划执行,最终拉运完成后,经结算并挂账后按甲方付款计划将剩余款项一次性付清。
9.2 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0天(日历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