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委托,定于2025年 1月13日上午10:00时****交易中心举行拍卖会,公开拍卖以下标的,现就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标的物概况:
建筑物 名称 | 详细座 落地址 | 结构 | 建筑 面积 (㎡) | 土地 面积 (m2) | 土地 用途 | 权 利 性 质 | 开发 程度 | 起拍价 (万元) | 竞买 保证金 (万元) | 加价 幅度(万元) |
****推广中心位于**县三胡乡石桥村房地产一宗 | **省**县三胡乡石桥村 | 钢混结构 | 4879.16 | 13022.06 | 科研用地(公服一类二级用地 | 划 拔 | 宗地红线外五通;红线内“场地平整” | 500.00 | 100.00 | 10或10的整数倍 |
注:1、上述标的按现状拍卖,相关价值为地上建筑物及土地使用权价值综合体现;2、上述标的成交后由买受人持《成交确认书》自行办理土地使用权出让和不动产权登记手续,相关税、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3、买受人不得擅自改变土地用途;4、本次处置价格已含土地出让金,溢价部分计入土地出让金。 |
二、中华人民**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三、本次拍卖会设有底价,不达底价不成交,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拍卖出让活动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文件》。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2日到****(**市**大街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获取《拍卖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12日到****(**市**大街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月12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公司将在2025年1月12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其他事项以《拍卖文件》为准。
七、竞买保证金交纳账户:
1、开户单位:****
2、开户银行:工行****支行
3、银行帐号:181********00049895
4、拍卖人:****
5、联系人:郑女士 132****8808
八、联系方式:
****推广中心(委托人)
联 系 人: 李先生
联系电话:133****4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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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大街九立方三单元2503室
联 系 人: 郑女士
联系电话:132****8808
****推广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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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