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宣传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非招标)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以下简称采购代理)对****2025年宣传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现邀请合格的报价人参加报价。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2025年宣传能力提升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对采购人宣传员、通讯员、一线管理人员等群体,在新闻采编、新闻媒体应对、舆情研判应对等方面,开展多轮次、专业化培训及宣传采编实践活动。
四、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其他组织登记证明文件,下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报价。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采购文件的获取:
1、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e车网(网址链接:http://www.****.com/)、**政府采购网(网址链接:https://zfcg.****.cn/)发布。
2、报价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获得采购文件:
(1)e车网:
1)登录e车网(http://www.****.com/),依据网站指示进行在线注册,已注册供应商无须再次注册。
2)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可登录e车网(http://www.****.com/)→“采购与招标”进行采购文件下载。采购文件下载截止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政府采购网:
符合资格的****政府采购网(https://zfcg.****.cn/)→“采购公告”→“本项目采购公告”→“附件”进行采购文件下载。
(3)如遇平台报价问题,可联系采购人,电话:马工,0571-****1068。
六、采购文件的澄清:
报价人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应及时向采购人以书面形式提出(不能当面提交的,可以采用书面原件加盖公章快递、扫描的方式提交)。采购人对采购文件如有澄清将以澄清公告的形式在e车网、**政府采购网发布,报价截止时间相应**,请报价人关注网站信息。
七、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递交方式:
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1月7日10:00截止,逾期不予接受。
报价人须递交纸质版报价文件,若采用快递方式递交,寄送文件后,需电联报价接收联系人,确认报价文件已收到。报价文件递交时间以本项目报价接收联系人本人收到时间为准(非门岗接收时间)。
报价文件接收地址:**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广场2幢11楼综合科。
报价接收联系人(采购代理):周彬,电话150****4438。
同时,报价人须在e车网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具体操作如下:
登录e车网(“http://www.****.com/”)→“采购与招标”找到对应项目→缴纳保证金(如需)→递交报价文件电子版(按要求填写并上传编制好的报价文件正本扫描件)。
报价文件纸质版与电子版不一致的,以纸质版为准。
八、报价文件开启:
报价文件开启时间同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开报价地点: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若首次公告报价不足3家(二次或后续公告报价不足2家),采购人有权终止采购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九、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比选方式(非招标)进行采购,以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若有效报价不足3家,采购人有权终止评审另行选择采购方式。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评审方法》。
成交结果将在e车网、**政府采购网公示,如公示期内无异议,采购人将于公示结束后以电子邮件或书面形式向成交人发出成交通知。
十、报价费用:
本次采购报价人无须提供保证金。报价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十一、限价:
本项目总报价的最高限价为人民币(不含增值税)23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报价。
十二、合同模式:
本项目采用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模式。仅确定服务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在合同有效期内综合单价(不含增值税)固定不变,采购人根据成交人实际发生数量据实结算。
在合同有效期内服务费累计结算金额(含增值税)不得超过成交价的1.15倍且不得超过人民币(大写)叁拾万元(¥300000.00),结算金额达到前述金额97%(含)以上时本合同自行终止,采购人有权另行选择供应商。
十三、合同有效期及服务期限:
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满一年。
服务期限:自采购人首次通知之日起至合同有效期届满之日止,具体课程实施时间以采购人通知为准。
十四、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生效后,服务费用每半个自然年度结算一次,成交人凭经采购人确认的履约证明及应付款项的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向采购人申请付款,经采购人确认无异后,采购人于60日内支付该次应付款项(含增值税)的100%。若采购人对成交人提供发票的税目、税率等存在疑问,成交人应提供佐证材料。在支付之前,双方对合同履行存有争议的,待争议解决之后,按协商结果支付。
十五、代理服务费:(含代理费及评审专家劳务费)
1、本项目代理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人民币叁仟元整(含增值税),小写:¥3000.00。
2、本项目评审专家劳务费由成交人支付,支付标准:按成交项目实际产生的评审专家劳务费支付(单个项目存在多次评审的,成交人据实支付其成交当次评审的评审专家劳务费)。
3、结算方式及时间:
成交人以转账方式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支付,请报价人在报价时综合考虑。
采购代理应向成交人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收款账户信息以采购代理通知为准。
十六、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唐女士
电话:0571-****1071
地址:**市上**九和路466号**地铁运营大楼8层822室。
本项目技术咨询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571-****1188
地址:**市上**九和路466号**地铁运营大楼10层1026室。
采购代理:****
本项目商务咨询联系人:周彬
电话:150****4438
地址:**省**市**区北干街道金城路560****广场2幢11楼。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