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名截止时间:2024-12-26
经营权转让公告
项目名称 | 德宏**机场2025年航空配餐业务经营权转让 | |||||||||
转让底价 | 130,100.00 元/年(最终成交价以意向受让方或竞买方不低于本转让底价的最终有效报价为准)。 | |||||||||
挂牌公告期 | 信息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 | |||||||||
挂牌起止日期 | 以本项目在e交易网站(http://www.****.com/)公告显示的起止时间为准。 | |||||||||
挂牌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一、经公开征集,仅产生一名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可以协议转让,成交价格为转让底价。交易双方对成交价格另有约定且成交价格不低于转让底价的,从其约定。 二、经公开征集,产生两名及两名以上合格意向受让方的,则采用【网络竞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成交价格。 | |||||||||
转让标的基本信息 | 标的类型 | 综合**使用权 | 证载面积 | 457.71平方米 | ||||||
使用面积 | 457.71平方米 | 标的现状 | 在用 (2024年12月31日到期) | |||||||
坐落位置 | **德宏**机场内 | |||||||||
标的简介 | 本项目转让标的为:德宏**机场2025年航空配餐业务经营权,有偿使用**机场房屋场地**开展航空配餐业务,并为在飞航司提供航空配餐及相关配套服务。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集团****公司德宏**机场 | 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 | 915********053220M | ||||||
现场踏勘 联系人 | 高女士 | 联系电话 | 0692-****006 | |||||||
踏勘时间 | 公告期内工作日9:00--16:00 | |||||||||
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提出申请,****交易所****公司(以下称“云交所”)公开发布本次经营权转让公告信息。本转让方按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一、本次转让是本转让方真实意愿表示,本转让方转让该标的的相关行为已按照法律法规以及我方章程和内部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相关决策程序及决策文件合法合规; 二、本转让方对公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有效性承担责任,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同意云交所予以公告; 三、本转让方已对云交所的交易规则有了充分的理解和认可,并愿意遵守云交所的交易规则; 四、如果由于本转让方提供资料存在瑕疵而未在公告中披露的原因,致使标的无法交接等情形,本转让方承担全部责任。 本转让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因违反上述承诺,给云交所、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造成损失的,本转让方愿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 | |||||||||
重大事项披露 | 一、本项目标的按现状进行转让,受让方须从2025年1月1日开始提供相应的配餐服务。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本项目采用“固定转让价款+综合管理费+一定比例提成”的收费模式,固定转让价款通过本次公开挂牌方式确定;综合管理费收费标准为:10元/平方米/月;比例提成方式为:受让方全年销售额(税后)<500万元时,提成4%;500万元≤销售额(税后)<1000万元,提成5%;1000万元≤销售额(税后)<1500万元,提成5.5%;销售额(税后)≥1500万元,提成6%。 四、特别说明 (一)受让方在受让期间,如根据行业标准及相关要求对受让区域内的场地、房屋等进行装修、改造,装修、改造完毕后的配餐厂房受让方仅具有使用权,资产产权(包括房屋以及依附于房屋的装修等)仍属于转让方所有。 (二)项目到期后转让方不以任何形式对受让方自行装修、改造、自建附属设施等给予折价接收。 (三)受让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在合同到期后将场所完好交回转让方,相关服务设施、设备、装置等可移动部分需要及时移走,如受让方在规定时限内未及时搬出的,视为受让方自动放弃处理,转让方对此没有保管义务,可随时以废弃物自行处置并不向受让方支付任何费用。受让方进行的所有与场地配套的固定装修全部无偿归转让方所有,乙方不得破坏和拆走,涉及受让方知识产权的门店标识等项目除外。 (四)转让方按季度对受让方进行安保及服务质量考核,考核不合格的,机场有权提前终止业务合同。产生的违约责任由具体合同进行约定。(考核内容详见《综合**使用合同》 | |||||||||
受让方应具备的 资格条件 | 一、依法注册并有效存续的企业。 二、意向受让方须具备《食品经营许可证》、《ISO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需提供相应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三、意向受让方2022年至今在国内至少2个机场开展过航空食品配餐业务(需提供相应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四、信誉要求:(由意向受让方自行核查后加盖公章作为报名资料一并提供) 1.****机关《**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五、报名人应按本公告要求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及交纳交易保证金,保证金以e交易系统显示保证金状态“有效”为准;(具体详见本公告“报名手续、交易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六、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交 易 条 件 | 转 让 条 件 | 合同期间的履约保证金 | 人民币10万元 | |||||||
项目用途 | 航空配餐业务保障 | |||||||||
合同期限 | 36个月 | |||||||||
免 租 期 | 不涉及 | |||||||||
转让价款递增方式 | 不涉及 | |||||||||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 一年一付 | |||||||||
履 约 条 件 | 一、价款支付:受让方应于《综合**使用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将首期转让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二、标的交接:自受让方付清履约保证金且合同生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转让方按标的现状与受让方交接。 三、在《综合**使用合同》终止、解除、期满之日,受让方在结清相关费用且按合同约定以适租状态向转让方返还标的后,转让方在收到受让方申请后【30】个工作日内按实际金额无息向受让方退还履约保证金。 四、其他相关事宜详见《综合**使用合同》(附件下载)。 | |||||||||
补充说明:在确定受让方的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双方按《综合**使用合同》模板(附件下载)签订正式《综合**使用合同》,任一方均不得改变《综合**使用合同》(模板)的实质性内容,意向受让方向云交所登记时须无条件接受以上交易条件。 | ||||||||||
交易服务费 | 被确定为受让方(以云交所《交易结果通知书》为准)即有义务向云交所支付服务费。受让方应于《收款通知》送达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按本项目收费标准一次性向云交所交纳交易服务费。逾期未交纳的,该费用在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中扣除。(“送达”方式包括挂号信或快递形式以及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挂号信或快递形式向受让方地址寄送3日后视为已送达,传真、电子邮件、数据电文等现代化电子手段到达受让方特定系统日期视为已送达。) | |||||||||
报名手续 | 一、线上报名手续 报名人应于本项目挂牌截止日当天17:00时前通过云交所网站(www.****.net)自行注册、登录、报名意向标的,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并交纳交易保证金。 二、报名材料包括: (一)经报名人签署的《意向受让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由云交所提供,其内容不得修改,修改后视为无效,具体详见附件); (二)自然人须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三)法人须提交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其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授权); (四)云交所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自然人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签字、捺手印;法人及非法人组织报名的,应在以上材料上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经营者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报名材料统一扫描为一个PDF文本上传至e交易系统供云交所审核,报名人保证其提交的报名资料均为真实、完整、合法和有效。 三、注意事项 报名人交纳交易保证金须以注册会员时的注册名称交纳,未以注册名称交纳或他人代缴视为保证金交纳无效。(交易保证金的交纳详见保证金设定及处置方式)。 | |||||||||
材料邮寄地址:**省**市**区**街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联系方式:张先生 0871-****1070 特别提示:复印件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公章(法人单位及非法人组织)、捺手印(自然人)。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及处置方式 | 交纳方式 | 按照e交易系统提示进行线上交纳。 备注:完成线上报名手续后,报名人根据系统提示完成e交易钱包充值,充值后对已报名项目进行交易保证金支付确认。 | ||||||||
截止时间 | 挂牌截止日17:00时前(以e交易系统到账时间为准)。 | |||||||||
保证金金额(元) | 人民币100000元 | |||||||||
备注:如交易保证金未在规定时间内被e交易系统有效识别交纳的,则该报名人不具备受让资格。(e交易系统****银行到账时间,为确保及时到账请提前准备。) | ||||||||||
交易保证金处置方式 | 一、当受让方确定后,未涉及扣除交易保证金情形的其他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将无息返还;受让方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付清云交所服务费并按相关要求提交纸质材料后,且不存在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情形的,原路无息退回。 二、若非转让方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意向受让方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不予退还: (一)意向受让方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二)征集到2家及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后,未参与后续竞价程序的; (三)在竞价过程中以转让底价为起始价,各意向受让方均不应价的; (四)在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约定时限与转让方签订合同及其附件,或未按约定时限支付合同履约保证金、交易价款的; (五)其他违反交易相关规则、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和挂牌条件要求的。 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出现违规违约行为的,则其所交纳的交易保证金不予退还,在按本项目收费标准扣除云交所的相关费用后将剩余交易保证金转为违约金付至转让方账户。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转让方、云交所等相关机构损失的,利益受损方还可向有过错的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进行追偿。 三、若出现从交易保证金中扣除服务费以及向转让方支付转让价款或划转违约金等行为无需再由其确认。 | |||||||||
特别说明 | 一、云交所将转让方提供的资料进行了全面如实披露,并不表明能够对转让标的所有瑕疵,特别是隐蔽的瑕疵进行了全部揭示,云交所不对本次转让标的做任何担保。 二、意向受让方应自行对标的现状等事宜进行综合、全面的尽职调查,包括亲自查验转让标的、****管理部门了解标的现状或聘请专家鉴定等,在对标的的历史情况、现状和潜在风险及标的物所在地涉及的法律法规充分了解的情况下,参加本次交易活动,并承担因本次交易而产生的一切风险。 三、本项目标的以现状转让,标的实际使用面积与公告所载面积如有差异,转让价款不因上述因素而调整,转让方及其工作人员对标的物用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新闻载体等)所做的介绍、评价,仅供参考,均不构成云交所对挂牌标的的任何担保责任。 四、意向受让方按本项目公告约定提交报名文件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表示其接受并认可转让标的现况、瑕疵以及本项目公告全部内容(含附件),已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愿意全面履行交易程序,其受让意向为不可撤销的意思表示。 五、意向受让方(或受让方)不得以不了解标的现状及瑕疵等任何理由,拒签成交确认文件及综合**使用合同等交易文书、拒付交易价款或对本次交易提出异议。 六、本项目标的相关材料的查阅及现场实地踏勘工作须在报名截止时前完成,并签署《现场踏勘确认函》。 | |||||||||
附件下载 | ||||||||||
1、意向受让报名登记表、受让申请与承诺、现场踏勘确认函.pdf; 3、收费标准.pdf。 | ||||||||||
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名称 | ****集团有限公司 | 交易机构地址 | **省**市**区**街 55-59号银佳大厦17楼 | |||||||
交易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咨询电话 | 0871-****1070 | 咨询时间 | 工作日9:00至17: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