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丹阳市水利局简渎河清淤工程(香草河-南二环段)
索 引 号: ****
分 类:
公示专栏;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 公告
发布机构: ****环境局
发文日期: 2024-12-19
标 题: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简渎河清淤工程(香草河-南二环段)
文 号: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内容概述: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简渎河清淤工程(香草河-南二环段)
时 效: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简渎河清淤工程(香草河-南二环段)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批准公示
建设单位 | **** |
项目名称 | 简渎河清淤工程(香草河-南二环段) |
建设地点 | **省**市**市**街道北起香草河,南止S122省道桥段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公司 |
项目概况 | 简渎河清淤(香草河-南二环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本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需将项目堆场设置于距环境敏感点较远的地方,并且用苫布覆盖,定期洒水抑尘,从而减少其对周围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采取以上措施可有效降低扬尘排放;本项目河道清淤工作避免在大风天气下进行施工,运输工具进行遮盖,减少滞留时间。排泥场干化过程保持良好的通风状态,尽量避免使淤泥处于厌氧状态,可有效减少恶臭的产生。底泥排入排泥场,对排泥场定期喷洒抑臭剂,在每天施工结束后,采用帆布或其他材料遮盖在施工断面上方,防止淤泥恶臭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本项目排泥场将按照要求设置沉淀池,在沉淀过程中添加絮凝剂,再经退水口两层土工布过滤后,最终沉**排入简渎河。 本项目底泥在排泥场干化后可用于耕地、园地或牧草地等。若清淤过程产生疑似危险废物的淤泥,需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危废鉴定,若属于危险固废,需委托相应有资质的危废处置单位处置。 |
公众反馈意见的联系方式 | 固话:0511-****9012 通信地址:****开发区**路88号,****审批局2楼环保窗口 |
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 | 2024年12月19日至2024年12月25日 |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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