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为【汕尾市区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强企路、实业路)一电力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公开选取【工程咨询】机构的公告
公告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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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强企路、实业路)一电力迁改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服务 | ||
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 ||
项目初步规模:**市区中央商务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第三标段(强企路、实业路)一电力迁改工程初步调查电力迁改工作量为:敷设4回3x300mm2电缆,4x700米。顶4回管100米。4D开关箱基础2座,接地2组:300户内头4套,中间头4套;拆除铁塔13基,LGJ]-240导线6000米。实际需要迁改数量以现场为准。 服务内容:根据项目业主要求,开展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工可情况介绍、汇报和相关后续服务,直至取得相关部门的批复等工作,并提供最终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建设单位提供的设计文件跟合同版本服务内容为准)。 付款方式: 1.在双方签订服务合同,中标供应商按采购人要求完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后,经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在收到中标供应商支付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支付给中标供应商合同暂定价的85%; 2.工程竣工验收后,中标供应商向采购人提出支付申请,采购人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负责按财政部门结算审定的工可编制费向财政部门申请办理结清尾款的手续。 3.具体支付时间以财政部门支付时间为准。中标供应商应同时向采购人提供等额有效的发票,中标供应商逾期提供发票或者所提供的发票不符合约定要求造成延期付款的,采购人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责任。 4.中标供应商已清楚明白本项目服务费的拨付程序,****政府部门审核请款手续对时间等方面的影响与采购人无关,故非采购人原因造成的款项支付延迟,不得向采购人要求计付拖延款项期间的利息及因此导致的其他损失。 5.中标供应商明确其在本合同中提供的账户信息准确无误,若账户信息发生变动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告知采购人。若采购人申请付款前,中标供应商未将账户信息变动以书面方式告知采购人的,采购人不承担支付失败的一切责任。 | ||
是 | ||
2020-441502-48-01-012540 | ||
投资额(¥2,798,436元) | ||
备案要求 | ||
具有工程咨询(电力专业,服务范围包括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乙级或乙级以上资质(资信)证书。 | ||
温馨提示: 请中介服务机构慎重报价,无正当理由放弃中选结果或不按时与业主签订合同的,我中心将按照广****超市相关规定将弃选情况报送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 ||
无要求,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 | ||
低于或等于9,024元 | ||
以9024****超市一次性竞价选取的最高限价,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市确定的采购结果确定中标供应商,一次报价竞价确定的中标金额暂作为合同暂定价。 | ||
否 | ||
否 | ||
2024-12-31 17:3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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