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永利玩具有限公司金属模具扩建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4********49571XU | 建设单位法人:谭景兴 |
周小姐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市**区旅游路2768号12栋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金属模具扩建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70-采矿、冶金、建筑专用设备制造;化工、木材、非金属加工专用设备制造;食品、饮料、烟草及饲料生产专用设备制造;印刷、制药、日化及日用品生产专用设备制造;纺织、服装和皮革加工专用设备制造;电子和电工机械专用设备制造;农、林、牧、渔专用机械制造;医疗仪器设备及器械制造;环保、邮政、社会公共服务及其他专用设备制造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C3525-C3525-模具制造 |
建设地点: | **省**市**区 旅游路2768号12栋 |
经度:113.5204 纬度: 22.3082 | ****机关:****环境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4-11-07 |
珠环建表〔2024〕283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914********49571XU001U |
2024-11-15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980 |
80 | 运营单位名称:**** |
914********49571XU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4********49571XU | 验收监测单位:同创伟业(**)****公司 |
914********3985726 | 竣工时间:2024-11-14 |
2024-11-16 | 调试结束时间:2024-11-30 |
2024-12-02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7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www.****.com/list/info/1365.html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项目属于扩建、技改项目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属于扩建、技改项目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金属模具扩建项目位于**市**区旅游路2768号12栋。本项目在现有生产厂房A区一层车间扩建金属模具生产区,建筑面积约为1700 平方米,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本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模具的生产,计划年产金属模具500套。 | 实际建设情况:****金属模具扩建项目位于**市**区旅游路2768号12栋。本项目在现有生产厂房A区一层车间扩建金属模具生产区,建筑面积约为1700 平方米,不新增占地及建筑面积。本项目总投资98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50万元,主要从事金属模具的生产,年产金属模具500套。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切割-机加工-雕刻-电火花-磨削-组装-试模、破碎 | 实际建设情况:切割-机加工-雕刻-电火花-磨削-组装-试模、破碎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废水: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要求。根据报告表,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2、废气:本项目试模、注塑工序产生的有机废气(非甲烷总烃、丙烯腈、1,3-丁二烯、苯乙烯、甲苯、乙苯)有组织排放(DA001)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本项目压铸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DA001)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本项目臭气浓度有组织排放(DA001)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相应排气筒高度限值。本项目机加工、电火花、磨削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DA002)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有机物排放限值。本项目氯化氢、氯乙烯有组织排放(DA001)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本项目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及其管理要求。本项目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本项目臭气浓度、苯乙烯无组织排放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中新扩改建项目二级标准。3、噪声: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减振等降噪措施,厂界噪声排放执行《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2类标准。4、固体废物: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实际建设情况:1、废气:已落实,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注塑有机废气、试模有机废气、B区1F压铸烟尘废气 (FQ-2-0251-4) 经一套废气治理系统(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甲苯、乙苯监测结果符合《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监测结果符合《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监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A区1F机加工、电火花和磨削有机废气 (FQ-2-0251-5) 经一套废气治理系统(油雾过滤器)处理,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废气中臭气浓度、苯乙烯监测结果符合《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 1 恶臭污染物厂界新扩改建二级标准要求;颗粒物、氯化氢、氯乙烯监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中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厂区无组织废气中非甲烷总烃监测结果符合**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2、废水:本项目不新增生产废水和生活污水。3、噪声:根据验收监测结果显示,营运期厂界噪声排放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4、固体废物:①一般固体废物:贮存于一般固废间,统一收****公司回收处理;②危险废物:贮存于危废间,收集后交由******公司处理。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 | 实际建设情况:/ |
/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0 | 0 | 0 | 0 | 0 | 0 | 0 | / |
5.84 | 0.2958 | 5.632 | 1.623 | 0 | 4.513 | -1.327 | / |
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试模、注塑、压铸废气治理设施 | 非甲烷总烃、丙烯腈、苯乙烯、甲苯、乙苯执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1572-2015(含2024年修改单))表5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颗粒物执行《铸造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 39726-2020)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氯化氢、氯乙烯执行**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 44/27-2001)中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要求;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值 | ①试模有机废气、注塑有机废气:收集后经“二级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统一由20m高排气筒(FQ-2-0251-4)高空排放; ②压铸烟尘废气:收集后与处理后试模有机废气、注塑有机废气汇合,直接由20米排气筒(FQ-2-0251-4)高空排放 | 工况正常 | |
2 | 机加工、电火花、磨削废气治理措施 | **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 1 挥发有机物排放限值要求 | 机加工、电火花、磨削有机废气收集后引至油雾过滤器处理,处理达标后再引至20米排气筒(FQ-2-0251-5)高空排放 | 工况正常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墙体隔声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 | 项目噪声主要为生产设备运行时产生的噪声。采取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减振、隔声等措施,减少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 工况正常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落实固体废物环境管理要求。分类收集处理各类固体废物,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相应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应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进行分类贮存、严格管理。 | 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收集、贮存、处理处置,严格管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落实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管理处置。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表7 风险设施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环保搬迁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区域削减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功能置换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其他
/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 |
/ |
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 |
/ |
/ |
/ |
/ |
/ |
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招标导航更多>>
工程建筑
交通运输
环保绿化
医疗卫生
仪器仪表
水利水电
能源化工
弱电安防
办公文教
通讯电子
机械设备
农林牧渔
市政基建
政府部门
换一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