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日期 | 2024-12-26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环境局**分局关于**汇锋****公司数码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宁环批字〔2024〕19号 |
宁环批字〔2024〕19号
****环境局**分局
关于**汇锋****公司数码配件
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
**汇锋****公司:
你公司《**汇锋****公司数码配件生产线建设项目(重大变动)环境影响报告表》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该项目位于**县高寨子街道办****开发区,建设性质为**。项目取消生产手机充电器,变压器生产规模由原批复的300万个/年增加至4000万个/年,项目总占地面积2160m2,配套建设原料库、成品库、检验室、办公室等。项目包含主体工程、辅助工程、公用工程以及环保工程。主体工程包含生产厂房;辅助工程包含原材料仓库、化学危险品仓库、成品入库周转区、办公用房;公用工程主要包含供电、给水、排水、供暖与制冷;环保工程包含废水、固废、噪声及废气治理措施。该项目总投资12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70万元,环保投资占总投资比例为0.58%。
经审查,该****服务局《**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确认书》备案,与宁****开发区签订了投资合同。该项目在全面落实《报告表》及本批复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生态保护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的前提下,从环境保护角度分析,我局同意按照《报告表》所列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进行建设。
二、项目建设及生产过程中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严格落实项目水、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禁止**废水排放口。生活污水经化粪****园区污水管****处理厂,严禁随意外排。严格落实项目分区防渗,重点做好危废暂存间、化学危险品仓库、化粪池等关键区域防渗处置,采取足够的防渗标准,严防污染土壤和地下水环境。
2.强化大气污染防控措施。合理设置项目废气收集、处理设施,焊锡、浸漆和烘烤等工序生产废气集中收集,经“过滤棉+活性炭吸附浓缩+RCO催化燃烧装置”处理后,通过20m高排气筒稳定达标排放,并符合《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DB 61/T1061-2017)《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规定限值。
3.落实并优化固体废物处置措施。对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分类进行规范处置,废铜线、废胶带、废锡渣等可回收利用一般固废集中收集暂存、及时回收,禁止随意无序堆存、倾倒;生活垃圾统一收集,定期清运处理。
4.严格落实危险废物的分类收集和管理措施。废胶桶、废漆桶、废稀释剂桶等废原料包装桶,以及废过滤棉、废活性炭、废催化剂、废机油及含油抹布和手套等属危险废物的,须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规范暂存于危废暂存间,交由有该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安全处置,并严格执行转移联单制度。
5.做好声环境保护。绕线机、半自动焊锡机、切脚机、自动点胶机等产生噪声、振动的设备合理布局,选用低噪声设备并采取隔音、减震、消声等降噪措施,维持良好工况,确保厂界噪声达标排放。
6.严格环境风险防控。制定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并报生态环境部门备案。严格落实绝缘漆、稀释剂、助焊剂等风险物质,以及化学危险品仓库、危废暂存间等设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定期开展环境安全隐患排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控制和降低环境风险。
7.建立完善环境管理制度。设置环境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环境管理规章制度,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按照相关标准规范开展自行监测,自觉接受监督和管理。
三、其他要求
1.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项目竣工后,须按规定程序实施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2.《报告表》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应当重新报批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本批复文件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该项目开工建设的,《报告表》应当报我局重新审核。
3.你公司应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等要求,落实环境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依法依规公开建设项目开工前、施工过程中和建成后的环境信息,接受公众和社会监督,保障可能受项目环境影响的公众环境权益。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及时解决公众担忧的环境问题,满足公众合理的环境诉求。
****环境局**分局
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