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
二、项目名称:****2025年第一季度罪犯大伙房生活物资(蔬菜、豆类及豆制品、调味品)招标采购项目
三、中标信息
第1包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省**市**县庐城镇五里北路 2626号中国供销(**)农产品物流园7#幢122房
中标费率:59%
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92.89分
第2包
投标人名称:******公司
投标人地址:**省**市**县****村民组31号
中标费率:85%
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94.33分
第3包
投标人名称:****商贸有限公司
投标人地址:**省**市**县白湖镇串河****广场C 区一二层109 号
中标费率:87%
投标人的评审总得分:95.6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名称 | 品牌(如有) | 规格型号 | 数量 | 单价(费率) |
包别1 | 蔬菜 | / | / | 1批 | 59% |
包别2 | 豆类 | / | / | 1批 | 85% |
包别3 | 调味品 | / | / | 1批 | 87% |
五、评审专家名单:周国正、丁传奉、房翠苹、陈大勤、莫祚权(招标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收费标准的75%收取,收费金额:第1包:13674.00元;第2包:5941.00元;第3包:4791.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一)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电子交易系统或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30-17:30,节假日休息)向****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市**区蜀鑫路69****基地,联系电话:0551-****6771。
若投标人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财政厅提出投诉。
(二)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1.3被质疑人名称;
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1.6必要的法律依据;
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2.1提起质疑****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名称:****
地址:**省**县白湖镇
联系方式:0551-****65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采购机构名称:****
地址:**市**区蜀鑫路69****基地
联系方式:窦工 0551-****6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窦工
电 话:0551-****6771
十、附件
1.主要成交标的承诺函
2.中小企业声明函
3.招标文件
附件.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