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社会信用代码 | 供应商地址 | 评审总得分 | 中标/成交优惠率 |
1 | **** | 913********540118R | **市**区旺吴路10号 | 90.41(均分制) | 2.27% |
服务类 |
名称:2025-2026中心**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 服务范围:****关于2025-2026中心**交安设施养护和零星项目采购,该项目位于**市**区城南街道及长桥街道区域包括(枫津路、北小港路、田上江路、茭荡街、南小港路、兴南路、梧桐街、槐香街、枫杨路、文溪路、邵昂路、**路、小石湖路、邵辉路、兴中路、兴昂路、兴吴路、盛兴路、前村街、盛南路、盛虹路等)。建设内容为信号灯养护、交通标志养护、护栏养护、交安设施零星项目等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服务时间:养护服务期为二年 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
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代理服务费,具体收费以如下比例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
预算金额100万元以下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5%;
预算金额100万元(含)-5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元(含)-1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8%;
预算金额1000万元(含)-5000万元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5%;
预算金额5000万元以上部分,费率为该部分预算金额的0.25%。
说明:代理服务费以采购预算金额为基数依据,按以上规定的标准和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收取。例:如预算金额为150万元,则代理服务费=100万元以下部分×1.5%+(150万元-100万元以下部分)×1.1%。如按上述方法计算的金额低于人民币3000元整的,则本项目代理服务费按人民币3000元整计收。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无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东路145号
联系人:陈斯曼
联系电话:0512-****23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三香路1338号恒业铂金大厦1208室
联系人:卞赫、杨萍萍
联系电话:0512-****499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卞赫、杨萍萍
电话:0512-****4992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采购包1(****)企业报价折扣证明》.pdf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