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环评股。公示期为五个工作日。
电话:0393-****539 电子邮件:****@163.com
通讯地址:**市长庆路与胜利路交叉口东北角(457001)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有重大利益关系的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2024年12月26日拟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序号 | 项目 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1 | ****中心(油田区域)项目 | **市苏北路与文化北路交叉口 | **** | ******公司 | 总投资39844.5万元,主要建设以中深层地热、天然气等多种新能****供应中心。**燃气锅炉房1座,规模3×100t/h燃气锅炉;**地热井站房1座,3对2000米抽水回灌地热井+高温水热泵。 | 1、废气。项目施工期,施工场地严格落实“八个100%”管理要求,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方式,防止扬尘污染,确保各项污染标排放。项目运营期燃气锅炉废气分别通过“低氮燃烧+烟气循环+30m高排气筒”排放。 2、废水。实行雨污分流。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后,与软水制备排浓水、 锅炉定期排污水、反冲洗废水一起通过市政****油田污水处理厂深度处理。 3、噪声。运营期噪声主要为设备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噪声,采取基础减振、厂房隔声和距离衰减等措施进行控制。 4、固废。各种固废应妥善处置。废反渗透膜及废树脂、废滤芯、废太阳能电池板由原厂商更换回收,废砂由原厂商清理维护后带走,不在厂区贮存,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