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 | 发布机构: | ****环境局**分局 |
公开方式: | 主动公开 | 组配分类: | 建设项目环评拟审批 |
成文日期: | 2024-12-25 | 失效日期: | |
有效性: |
根据建设项目环评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分局拟对****年产5万吨环保新材料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5日-2024年12月31日(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两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537-****639
通讯地址:****中心生态环境窗口(272400)
拟批准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建设单位 | 建设地点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年产5万吨环保新材料项目 | **** | **化工产业园焦满**侧、明德路西侧 | ****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建设在**化工产业园焦满**侧、明德路西侧,总投资5318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020万元。 | 项目生活污水、循环冷却排污水、洗釜废水、尾气处理喷淋塔废水、纯水制备废水、真空泵废水、地面冲洗废水、清洗回用****处理站(处理能力:50m3/d、处理工艺:A/O工艺)处理后通过污水管廊(一企一管)排入****公司污水处理厂,外排水质须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及****公司进水水质要求。 一车间、三车间、四车间投料废气分别经各车间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一并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二车间投料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 二车间的真空系统尾气、灌装废气及储罐区废气分别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预处理后,与一车间、三车间、四车间的真空系统尾气、灌装废气及危废库废气一并通过“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脱附+CO催化燃烧”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3排放。 污水处理站废气经“一级碱喷淋+一级水喷淋+过滤棉+活性炭吸附”处理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4排放。 项目有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9)、《区域性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DB37/237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及相关环境管理要求。 加强无组织排放废气的管控力度,应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保持设备的完好率,减少设备的“跑、冒、滴、漏”现象;桶装原料经真空系统进行上料,储罐原料采用管道密闭运输,减少无组织废气的排放。 项目无组织废气应满足《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 第6部分:有机化工行业》(DB37/2801.6-2019)、《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GB37822-2019)、《****处理厂(站)挥发性有机物及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DB37/3161-2018)要求。 优化厂区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确保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清运;废原料外包装袋外售综合利用;工艺过滤废渣、废滤网、除尘器收集粉尘、废布袋、废活性炭、废过滤棉、废催化剂、污水处理站污泥、废导热油、废润滑油、废内包装袋、废原料包装桶为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一般固体废物贮存应满足防渗漏、防雨淋、防扬尘等环境保护相关要求;危险废物按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要求进行贮存、运输、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