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受****委托,就2025年邮政渠道专业技能提升项目(第一批次)(招标编号:****)进行招标。本项目于2024年12月26日上午9时30分,在****公开开标,****委员会评审,现将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1.项目名称:****2025年邮政渠道专业技能提升项目(第一批次)
2.招标编号:****
3.主要内容:2025年邮政渠道专业技能提升项目(第一批次),本项目为1个标包。
4.中标候选人情况:
第一中标候选人:****
第二中标候选人:力维****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公司
公示期:自2024年12月27日至2024年12月30日
招标投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提出。异议接收联系电话:0551-****0155。应急客服电话:0551-****0153(接听时间:8:30-12:00,13:30-17:30,节假日除外。应优先拨打异议接收联系电话,无人接听时再拨打该“应急客服电话”)。
本公示发布媒介:(www.****.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om)、**省招标投标信息网(www.****.cn)、优质采云采购平台(网址:www.****.com)、****公司官网(http://www.****.cn/)、中邮****公司官网(https://www.chinapost-life.com/)和中国邮政电子采购与供应平台(https://cg.****.cn)。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中标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审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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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