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局关于2024年12月26日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4年12月26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2月26日起5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要求听证。
联系电话:0931-****025 、****513 ****环境局环评科)
通讯地址:****广场4号楼
邮编:730000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机构 | 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基地 | **市**县**北部 | **** | **中科****公司 | 扩建感染性疾病科楼1栋,四层建筑,主要设置感染性疾病科,其中一层至三层为ICU病房,每层18床;四层北面是手术间,南面是五间两床间病房,共计床位70床。 | (一)燃气锅炉废气通过低氮燃烧+FGR烟气再循环技术处理后由8m高排气筒排放,废气排放浓度须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 表2相关限值要求。(二)项目运营期选用低噪设备,采取有效的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1类标准限值要求。 (三)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污水依托********基地在建项目感染性疾病科楼化粪池预处理后与锅炉废与锅炉废水、医疗废水一起依托********基地****处理站“A/O生化处理+消毒处理工艺”工艺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管网 (四)项目运营期产生的生活垃圾、废包装袋、中药药渣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设备厂家定期更换并带走,锅炉房不储存;医疗废物暂存于医疗废物暂存间(依托********基地在建项目危废暂存间),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