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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采购大米、食用油等物品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拟采购粮油副食米、油等物品,现公告如下:
一、采购内容
粮油副食:米(10KG)、油(5L)装各32份
二、对供应商的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条件;
(二)依法设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食品安全管理机制健全,具有较好的组织管理能力;
(七)除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保证双方规定的交货时间;
(八)无论询价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本次询价发生的所有费用。
三、采购金额及付款时间
按照签订采购协议金额,履行完成后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
四、公告发布期限
2024年12月27日至2025年1月3日。
五、报价文件内容
报价文件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报价一览表。包含供应物品名称、品级、规格、价格及其他需说明的事项;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盖单位公章)。
(三)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四)提交的其他资料(类似项目、业绩等,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原件扫描件);
(五)报价文件须装订在密封袋中,并加盖服务供应商单位章或密封章,并在信封封面注明项目名称、单位名称和联系人电话;
(六)拟供应产品的质量检测报告。
六、报名方式及时限
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将相关资质及报价文件内容等材料于2025年1月3日(星期五)中午12:00前以现场送达的方式盖章密封送到指定地点,逾期发送的不予受理。
七、评审方式
****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三方比选的方式进行,最终以报价低、供应商货品质量和履约能力等因素确定供应商。
八、联系方式
联系人:詹老师
电 话:0871—****8685
联系地址:**市**区呈祥街515号惠景园D7栋17楼1707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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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