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社区****中心食堂翻建工程 | ||
品目 | 医疗卫生用房施工 | ||
采购单位 | **** | ||
行政区域 | **区 | 公告时间 | 2024年12月27日 15:34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4年12月30日至2025年01月06日 每日上午:00:00 至 12:00 下午:12:00 至 23:59(**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5年01月10日 14: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网上开标大厅 | ||
预算金额 | ¥103.700000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娟 | ||
项目联系电话 | 025-****0133 | ||
采购单位 | **** | ||
采购单位地址 | **区**街道铜井福兴街12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139****0920 | ||
代理机构名称 | **** | ||
代理机构地址 | **市**区秣陵街道**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栋618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娟 |
项目概况 ****社区****中心食堂翻建工程 ****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01-10 14:00 (**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社区****中心食堂翻建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3.7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67.805143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当无效标处理
采购需求:
本次招标范围****社区****中心食堂翻建工程,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一)满足《****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供应商为自然人的,提供其身份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的会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根据项目需求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半年内(至少一个月)(2024年6月-2024年11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资料)。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按照采用以下第(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要求:
(1)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本项目整体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3)本项目通过以下第种方式预留部分采购份额采购中小企业服务:
①本项目要求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②本项目要求供应商进行合同分包,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的比例为%。
(4)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有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证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另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负责人的投标人为其缴纳的采购公告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中心****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提供有效的建造师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和社保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地点:“**政府采购网、**公共采购信息网”自行免费下载
方式:网上获取
售价:0.00元
截止时间:2025-01-10 14: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时间:2025-01-10 14:00 (**时间)
地点:****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苏采云系统”)网上开标大厅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财政局“****政府采购中推行信用承诺制的通知”,政府采购供应商只需在资格审查环节提供满足相应条件的书面承诺书,不再需要提供证明材料。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按采购文件要求,将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核验。经核验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3、供应商涉及以下情形的,不适用信用承诺,仍须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二)被相关监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且尚在处罚有效期内;
(三)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不适用信用承诺的情形。
供应商对信用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如作出虚假信用承诺,视同为“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的违法行为。经调查核实后,按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市场监管部门吊销营业执照;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供应商通****政府采购项目,****政府采购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具体详见苏采云系统登录页“新 CA 办理指南”。供应商按《苏采云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以下简称“操作手册”)进行注册,并制作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操作手册》下载地址:http://www.ccgp-jiangsu.****.cn/jiangsu/zlxz/ee/ee3a4bc5a3454aa2b0d****230633ce9.html。
5、供应商诚信档案注册登记
****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政府采购活动前应当在“**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内进行注册登记。供应商应在递交投标(响应)文件的同时,提交供应商诚信档案管理系统中在线打印的《****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记录表暨信用承诺书》,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提交给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6、勘察现场及答疑:采购文件发售结束后,采购人将组织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统一进行现场踏勘并现场答疑。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提供的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踏勘时间及相关要求,主动联系采购人(或代理机构)进行现场踏勘及提疑。如供应商主动放弃现场踏勘造成响应不准确、报价不合理的,后果自行承担。未踏勘现场或踏勘工作不详细的供应商,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采购人提出任何索赔或其他要求,对此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请各潜在投标供应商务必对采购文件进行仔细认真阅读,在随后的采购中,对采购文件所作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及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供应商负责。
7、有关本次采购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公共采购信息网”、“**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1.采购人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区**街道铜井福兴街126号
联系人:周敏海
联系电话:025-****51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市**区秣陵街道**中路128号诚基名苑2栋618室
联系人:张工
联系电话:025-****01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工
电话:025-****0133
****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