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12-27 16:09
**路(潭州大道-为盛路)道路工程、**路(为盛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受****的委托,对**路(潭州大道-为盛路)道路工程、**路(为盛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进行采购,现采用公开征集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采购活动。
一、项目概况
1.1采购项目名称:**路(潭州大道-为盛路)道路工程、**路(为盛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检测服务项目
1.2采购人:****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项目预算:642768.07元
1.5项目概况:**路(潭州大道-为盛路)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首开区,西起潭州大道,**为盛路,路线长约835米,规划路幅宽度为39.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埋管工程及管线综合工程等。
**路(为盛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湘江新区湘江科学城首开区,西起花塘路,**潇湘大道,路线长约486米,规划路幅宽度为39.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主要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埋管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及桥梁工程(全长32m,跨径布置为:2x16m预制预应力砼空心板梁桥)等。
1.6采购范围:**路(潭州大道-为盛路)道路工程、**路(为盛路-潇湘大道)道路工程,包括但不限于土石方工程、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电力埋管工程、管线综合工程及桥梁工程等,检测范围包括该两个项目工程验收必须检测的相关项目。
1.7工期:450天。
1.8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om/;
《****集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cn/。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2.1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投标截止前半年内连续三个月有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4)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①在资格审查时,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
②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
③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资格审查时间;
④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具体方式: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5)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和统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2.2特定资格条件:
(1)供应商如使用旧版资质证书,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原《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工程检测、主体结构工程现场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如供应商已按《****建设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建质规〔2023〕1号)已取得新证的,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者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含地基基础、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与地下工程),资质证书处于有效期内;**省外入湘企业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进行了基本信息登记(附登记证明截图)。
根据****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为保障我省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新旧资质平稳过渡,新旧资质过渡期**至2025年1月31日。
(2)供应商近三年(资格审查截止时间前36个月)承担过1个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32万元的市政工程质量检测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要求:提供中标通知****交易中心招标的项目提供)或合同,时间以中标通知书上注明时间或合同上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3)拟任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并持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培训证书或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技术人员管理手册。
2.3拟任项目负责人及检测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
2.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5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三、征集工作进度安排
3.1报名阶段:有意参加本项目征集的供应商(2024年12月28日—2025年1月1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持本公告第二款中的资格条件资料复印件(胶装成册,一式三份;扫描件电子版一份)到****招标二部(**市**区黄兴北路112****中心2号栋45楼)报名;逾期递交的不予受理。
3.2资格审查时间:2025年1月2日9:00(**时间)
3.3抽取原则:
(1)若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随机抽取5家;征集审查合格供应商≤5家,全部进入下一阶段招采。
(2)进入下一阶段招采的供应商,若有放弃投标的,少于3家供应商则从其余审查合格的供应商中随机补抽(仅允许补抽一次)。补抽一次后仍有供应商放弃投标的,则资格审查合格且未放弃投标的供应商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招采活动。
(3)若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投标的,****集团供应商黑名单。
四、联系方式:
采 购 人:****
地 址:**省**市**区潭州大道二段168号
联 系 人:何先生
电 话:0731-****5808
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黄兴北路112****中心2号栋45楼
联 系 人:胡亚高、曾晓伟、黄涛
电 话:0731-****7557(分机号:8012、80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