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的委托,对其****“幸福驿站”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现采用公告邀请方式,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概况
(一)项目名称:****“幸福驿站”项目
(二)委托代理编号:****
二、项目预算:648506.00元。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1.法人提交法人营业执照(或单位法人登记证)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2.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1)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3.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
4.其他说明:
(1)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无。
(2)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供应商如是“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请自行说明。
(3)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供应商公章。
(二)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供应商资格条件中所提到的近三个月是指2024年09月-2024年11月。
四、获取磋商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请于2024年12月27日起至2025年01月06日(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00 - 12:00,下午 14:00 - 17:00 (**时间),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个人身份证到**市**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室领取磋商文件。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开启时间及地点
(一)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07日09:00时(**时间),地点为**市**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室。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小组应当拒收。
(二)首次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及地点与提交首次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为同一时间及地点。
六、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
采购人:****
地 址: **市雨****社区
联系电话:0731-****7201
联 系 人:朱立根
代理机构:****
地 址:**市**区律政服务大楼21楼2111室
联系人:王彦芝 李巧红 郑健
电 话:0731-****8391 ****8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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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