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国审计法》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和2024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4年9月至10月,对孙伟同志2019年2月至2022年8****卫生健康局局长期间经济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履行经济责任所做的主要工作和总体评价
孙伟同志任职期间,能够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政府重大政策措施和决策部署、遵守有关法律法规、财经纪律和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在本次审计范围内,未发现孙伟同志本人在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和国有**管理分配使用中存在违反廉洁从政规定的问题。本次审计也发现,孙伟同志在履行经济责任中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需进一步改进。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和整改建议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补助资金管理不到位。
2.其他单位人员占用本单位预算资金1.6万元。
3.超标准核销住宿费372元。
4.原始凭证不完整,缺少发放记录等。
5.中医院建设项目竣工结算、财务决算不及时。
6.中医院建设项目未竣工结算就投入使用。
7.妇幼保健建设项目重复支出6,979.42元。
8.少记在建工程成本26,820.64元。
9.财务记账不严谨。
三、审计建议
(一)加强财政、财务内部管理,优化财务核算。**市卫健局应加强会计内部控制制度力度,加强财务人员的业务能力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业务水**责任意识。进一步规范会计科目使用,确保财务数据的准确性和一致性。
(二)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市卫健局应加强项目预算编制的准确性,充分开展可行性研究,在项目完工后,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及时组织验收,加强资产移交管理。及时将竣工验收合格的项目资产移交使用单位,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审计指出问题后,被审计单位已采纳审计意见建议积极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