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山县中心】英山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2#厂房及配套用房)工程(HBYS-202412FJ-010001001)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中心】**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2#厂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招标公告[文件获取中]
发布时间:2024-12-27 16:22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2#厂房及配套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 ||||||||||||||||||||||||||||||||||||||||
招标编号:****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县智能制造产业园二期(1#、2#厂房及配套用房****发改局以英发改审批(2024)164号、英发改审批(2024)12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资金:100.0%招标人为****,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项目概况 | ||||||||||||||||||||||||||||||||||||||||
建设地点:****开发区邵河工业园干臣大道与**大道交汇处 建设规模:二期规划用地面积9816.84m(约14.73亩)。项目建设包含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厂房及附属配套用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其他:/ | ||||||||||||||||||||||||||||||||||||||||
2.2招标范围 | ||||||||||||||||||||||||||||||||||||||||
招标范围:二期规划用地面积9816.84m(约14.73亩)。项目建设包含项目范围内的场地平整、土石方工程、厂房及附属配套用房、配套基础设施工程等。 标段划分:1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5-02-05 合同估算价:5985.24万元 | ||||||||||||||||||||||||||||||||||||||||
2.3其他:无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标段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营业执照:在中华人民**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 3.1.2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设计资质;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3 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接过一项单项最高限价的70%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总承包(EPC)业绩(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协议书,上传彩色扫描件) 3.1.4投标人人员要求:(1)拟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须具备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均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不可兼任施工负责人);(2)设计负责人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3)施工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提供无在建工程的承诺书,格式自拟)。(4)施工管理团队(“五大员”)配置应完整,包括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各成员须具备相应的有效岗位证书或培训证书(安全员提供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C 证) 。(5)拟投入人员必须是本单位注册人员,须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可查询的社保网站截图)。 3.1.5投标人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未发生亏损,投标人近 3 年平均利润大于 0 ****事务所审计的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1.6信誉要求:1.没有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2.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4.在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工程质量问题;5.****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6.****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7.在近三年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没有行贿犯罪行为;8.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信誉要求可提供承诺函) 3.2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1。 3.4本次****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无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省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www.****.cn)进行注册登记,并下载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4年12月28日至2025年01月05日24:00时止(**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电子交易平台”—办事指南—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25年01月21日 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手机版CA(标证通)或办理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 ||||||||||||||||||||||||||||||||||||||||
6.投标相关事宜 | ||||||||||||||||||||||||||||||||||||||||
按照《**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英政规〔2024〕1号。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方法实施招标,定标方法采用投票表决法(票决数量法)。。 | ||||||||||||||||||||||||||||||||||||||||
7.评标办法 | ||||||||||||||||||||||||||||||||||||||||
本标段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
本标段招标公告同时在**省公共**交易电子服务系统(网址:www.****.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 ||||||||||||||||||||||||||||||||||||||||
9.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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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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