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区农业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补遗文件01号
至各潜在投标人:
一、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市**区农业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市****建设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巴区发改行审可研[2023]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专项债 及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申请专项债49.83%,企业自筹50.17%,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更正为:1. 招标条件1.1本招标项目 **市**区农业融合产业园建设项目监理(项目名称)已由巴****改革局(项目审批、****机关名称)以巴区发改行审可研[2023]9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专项债及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申请专项债49.83%,企业自筹50.17%,招标人为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本项目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更正为:投标人应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不在**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无需提供《省外企业入川从事水利工程建设活动备案证》及入川信息网页截图),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
三、其他内容不作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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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