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临港经济开发区余热利用零碳供暖示范项目零星分支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条件 | |||||||||||||||||
****开发区余热利用零碳供暖示范项目零星分支工程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按照《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研究决定,对上述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 |||||||||||||||||
二、项目基本情况 | |||||||||||||||||
1.项目名称:****开发区余热利用零碳供暖示范项目零星分支工程 | |||||||||||||||||
2.项目类别:工程类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4.采购内容:****开发区余热利用零碳供暖示范项目零星分支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招标文件); | |||||||||||||||||
三、供应商资格条件 | |||||||||||||||||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专业技术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 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企业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行合同的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且相应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企业在“信用中国”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异常经营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 | |||||||||||||||||
四、采购文件获取 | |||||||||||||||||
1.采购文件获取方式及地点:(1)线上获取,登录阳光采购服务平台供应商系统网上下载。供应商操作参见首页“服务中心-操作手册”及首页“CA数字证书办理”。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未支付招标文件费用的,不具备投标资格。(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公司**支行,账 号:210****28264;备注:项目简称加单位名称)。(2)招标人通过**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并及时下载,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或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4年12月27日 08时30分00秒 到 2025年01月06日 17时30分00秒 | |||||||||||||||||
五、投标文件提交 | |||||||||||||||||
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及地点:投标文件通过阳光采购服务平台“投标工具”制作生成,用CA数字认证证书生成并加密,登录供应商系统上传响应文件,网上递交时间以服务器收到响应文件后返回的回执中的时间为准(回执中的时间由时间戳服务器生成,****中心保持一致)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要求上传电子响应文件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2.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 |||||||||||||||||
六、开标时间和地点 | |||||||||||||||||
1.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 09时30分 2.开标地点:**市**区环球国际A座25楼开标室 | |||||||||||||||||
七、发布公告媒介 | |||||||||||||||||
**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http://www.****.com/) | |||||||||||||||||
八、其他说明 | |||||||||||||||||
资格后审 | |||||||||||||||||
九、联系方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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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电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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