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农工商原**山三队四合院招租项目(二次);
2项目编号:****
二、更正内容
原公告中招标公告:
三、意向承租人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1.意向承租人在租期内必须保持房屋原有结构,保证房屋完整,损坏照价赔偿。不得在房屋周围及院中搭建永久性建筑。若需要维修房屋,需将维修方案、内容书面报送出租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2.意向承租人自行办理供电、通水等相关基础设施,线路、管道材料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人按照地方统一的水、电价按时自行缴纳费用。
3.意向承租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证照齐全,符合行业标准。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遵守出租方安全生产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及安全器具。承租人必须保持环境卫生,杜绝环境污染发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意向承租人仅限于将房屋用于加工生产,禁止有环境污染和养殖生产项目。不得转租、转让、分租给第三方。租赁期间承租人不得从事违法活动,不得在四合院及房屋内外饲养家禽、家畜,并不得允许第三方饲养家禽、家畜。
5.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中标人在约定时间内有权拆除个人投入的可拆除部分及设施,对无法拆除带走部分,****公司所有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6.意向承租人必须参与我单位组织现场踏勘,确定租赁屋现状、位置等,租赁标的以现状及约定面积出租,请合理报价。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踏勘联系人:何先生 183****7667
现变更为以下内容:
三、意向承租人须遵循的基本要求
1.意向承租人在租期内必须保持房屋原有结构,保证房屋完整,损坏照价赔偿。不得在房屋周围及院中搭建永久性建筑。若需要维修房屋,需将维修方案、内容书面报送出租方,经批准后方能实施。
2.意向承租人自行办理供电、通水等相关基础设施,线路、管道材料费用由承租人自理,承租人按照地方统一的水、电价按时自行缴纳费用。
3.意向承租人生产经营活动必须合法合规,证照齐全,符合行业标准。必须遵守安全生产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遵守出租方安全生产规定,配齐、配好消防器材及安全器具。承租人必须保持环境卫生,杜绝环境污染发生,否则,出租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合同到期或提前解除,中标人在约定时间内有权拆除个人投入的可拆除部分及设施,对无法拆除带走部分,****公司所有且不给予任何经济补偿。
5.意向承租人必须参与我单位组织现场踏勘,确定租赁屋现状、位置等,租赁标的以现状及约定面积出租,请合理报价。
意向承租人应在本公告期截止前现场踏勘出租标的,就承租标的相关情况主动向出租人咨询,自行了解标的可能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报名的意向承租人都视同已实地踏勘出租标的,确认了标的范围、面积并认可租赁要求等,自愿承担因上述原因导致的一切后果和法律责任。
踏勘联系人:何先生 183****7667
三、其他补充事宜
其他内容不变。
四、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市**区007县道东100米
联系人:潘女士152****2981
2.监督部门:****纪委监察室
联系方式:0563-****593
3.项目联系方式:何先生 183****76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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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