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大气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建设投运后产生的废气主要来自汽车尾气和恶臭气体(生活垃圾)。垃圾收集点在垃圾堆放过程中会产生恶臭,建议对生活垃圾采取日产日清、采取喷洒消毒药剂、放置除臭剂等措施;汽车尾气排放污染物大气扩散后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2.水环境影响及污染防治措施 本项目运行后不产生生产废水,主要为生活污水;工作人员和顾客产生的污水经预处理达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后接入污水管网,最终进入**区朱昌镇高寨村产业配套设施污水处理工程,满足《****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 3.声环境影响及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项目正常情况下主要是办公噪声,无其他噪声源,非正常情况下的主要噪声源为备用发电机等机械噪声。建设单位在选购备用发电机时应优先选择国家要求的低噪声设备并合理布局,建议备用发电机安装减振装置、隔声罩或消声器;采用隔声门窗,以减少噪声传播;同时采取厂界的绿化,利用建筑物与树木阻隔声音的传播;采取以上措施后,厂界噪声能满足《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2337-2008)中的1类声功能区标准。。 4.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营运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置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 5.环境风险评价 根据《报告表》,事故情况下化粪池污水溢出,由西南流向东北侧的水体,化粪池(20m3)可储存至少5天的污水量,且化粪池已做好防渗措施,基本不会对百花湖水源保护区水质造成影响。本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已对主要风险源进行分析并提出了风险防控要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