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县国道G651**至大九湖段公路工程(**段)已由 ****委员会以渝发改交通[2024]63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县****集团****公司,建设资金来自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县财政预算资金和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县****集团****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县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项目起于**桥,经龙洞湾、菜籽坪、击鼓坪,穿横**隧道,止于**大九湖,省际接线在跨界隧道内。路线全长9.14公里。共设置桥梁215米/2座,涵洞20 道,隧道3080米/3座(横**特长隧道全长4818m,本项目为**段 2409.939m)。主要建设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及其他工程等。项目分段采用不同的技术标准。**桥至菜籽坪段5.24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2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菜籽坪至大九湖段3.9公里采用双向两车道二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40公里/小时,路基宽度8.5米。(具体以施工图设计批复为准。)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72198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60413万元
2.4 招标范围:主要包括施工图设计、工程施工等内容,具体范围为:
(1)勘察设计:完成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详细勘察工作以及相应 BIM 设计、预算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编制和后续服务等。设计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过程中的设计变更(二次深化设计),配合完成施工图审查、开工到竣工的工地现场配合服务、施工全过程中的技术咨询服务及质量保修阶段等后期服务,满足招标人各项功能性要求并达到国家和行业现行规范标准及验收合格标准。按招标人要求按质按时提交设计成果,并取得国家相关职能部门的批复(含中间成果和阶段性成果)。
(2)施工:按照审核确认的施工设计图纸与招标人的要求,完成本项目所涉及的全部工程施工建造工作,以及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具体内容包括:路基工程、路面工程、隧道工程、桥梁涵洞工程、交通工程、环保工程、水保工程及其他工程等。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56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其中:
勘察设计周期:120日历天;
施工工期:1440日历天;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勘察资质、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条件:
(1)勘察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2)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公路行业(公路)专业设计甲级资质;
(3)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同时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和隧道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 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条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各联合体单位均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为联合体时,须提交联合体协议书,并在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联合体牵头人;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联合体牵头人由负责施工的联合体成员承担,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含牵头人)不得超过 3 家。
招标人: | **** | 代理机构: | **** |
地址: | **市**县 | 地址: | **市**区东**路333****中心2幢25楼 |
联系人: | 肖老师 | 联系人: | 易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邮编: | ||
联系电话: | (023)****9225 | 联系电话: | (023)****2043 |
传真: | 传真: | ||
开户银行: | 开户银行: | ||
账号: | 账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