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建设地点:**市**县沙岗镇大山村。
工程规模:**县大山江闸工程位于****市**县西沙联围标准海堤(K16+065)处,所在河流为大山江,距**县城 20km,距**市48km,是一座以挡潮、防洪排涝为主,兼顾养殖和交通的大(Ⅱ)水闸工程。地理位置:东经109°02′21′,北纬 21°37′18′。工程于1971年4月动工兴建,1972年8月建成。大山江闸上控制集水面积为158.85 km2。该水闸工程主要受益对象****村委会,保护人口共3.26 万人,保护耕地面积4.5万亩。由于该闸运行多年,年久失修,存在很多安全隐患,为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水闸安全运行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该水闸进行除险加固是十分必要的。本工程主要建筑物为2级,次要建筑物为4级,其洪水标准采用20年一遇洪水设计,50年一遇洪水校核,主要建设内容为:重建闸室、消力池、上下游两侧导墙及启闭房等。工程估算总投资约10000万元。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内提交初步设计(送审稿)成果文件;初步设计批复后30日历天内提交招标设计成果;施工图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满足施工进度要求,施工期做好现场服务,直至竣工验收结束。
招标范围:**市**县大山江闸除险加固工程初步设计阶段、招标设计阶段及施工图设计阶段(含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编制)等阶段的勘察设计工作,以及施工现场的设计服务等工作。同时协助招标人获取上级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报告文件的批复、岩土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专项方案(如基坑支护、降排水、围堰等)、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施工图预算/招标控制价、设计变更、提供技术交底、施工配合、完工验收、参加试车(试运行)、竣工验收等。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同时具备:(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或工****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3.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2)组成联合体的成员单位数量不得超过2个,各成员单位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需同时具备或至少具备以下任意一项资质:①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水利行业甲级或工****水库枢纽)专业甲级资质;②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根据联合体协议的分工,各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技术等方面需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3)联合体牵头人需为联合体协议中承担设计任务的单位。
(4)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6)联合体中同一专业的成员单位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7)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以外,联合体中各成员单位提供的人员、设备、资金、技术、业绩、信誉等资料,均应视为联合体提供的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