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已经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代理机构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
2.2 项目编号;SXJY-GC-2024-041 ;采购编号:****
2.3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4项目地址:位于**凤仪路东侧、富余街南侧、利民**侧、唐人街北侧
2.5项目概况:本项目占地约60.9亩,总建筑面积约158072.5平方米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
一标段:****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EPC总承包;
二标段:****社区棚户区改造安置项目监理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括但不限于勘察、设计(包括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期间指导和现场服务、图纸审查配合服务、工程竣工验收及竣工图审核等)、设施采购安装、施工、交(竣)工验收、专业工程及设施移交、移交前维护、工程资料归档等工程内容以及工程缺陷责任期(保修期)内的保修工作及相关费用。
二标段:本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收尾阶段(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整改、工程移交、工程结算等)及工程质量保修阶段等全过程监理服务。
2.8项目总投资:约4.75亿元
2.9计划工期或监理工期控制目标:
一标段:计划工期:720日历天
二标段:监理工期控制目标:同施工工期及保修期
2.10工程质量标准或质量控制目标:
一标段:
勘察、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及地方现行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及技术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二标段:
监理要求:满足有关法律、法规、监理规范等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标段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并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人员要求:
1)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6月以来任意月份养老保险 ****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返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且无在建工程。所承揽的施工项目未交工或正在施工的项目经理不允许报名,若报名的项目经理不符合该条要求而参加报名,一经查实,随时取消投标人的投标资格。
2)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勘察项目负责人:具有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或以上职称证,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6月以来任意月份养老保险 ****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返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投标人(或联合体成员方)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6月以来任意月份养老保险 ****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返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备注:若投标人或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为高等院校等所属设计单位,其社保由上级单位缴纳的,则需提交上级单位等证明。
3.1.3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3.1.4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1.5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成员不超过3家,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的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必须是施工单位,其资质等级应符合资格要求;
2)联合体各成员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该项目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该项目的投标;
4)投标过程中除联合体协议书由各方签字盖章外,投标保证金等费用缴纳、文件签字盖章等内容均由牵头人签署、办理。
5)若联合体投标人共同承担相同勘察、设计专业或施工专业任务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相应专业的资质等级。
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活动的,牵头人须在**公共**电子交易服务平台系统中凭 CA 数字证书报名,联合体成员无需报名。
3.2二标段资格要求:
3.2.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备以下资质之一:
1)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
3.2.2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为投标人在职正式员工,需提供投标单位为其缴纳的2024年06月以来任意月份养老保险 ****保障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查询清单为准,返聘人员提供聘用合同和退休证明)。
3.2.3信誉要求:按照《****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根据“信用中国”网站(www.****.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n)的失信被执行人的查询信息、“信用中国”网站的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查询信息、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n)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企业,****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人应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对本单位信用信息进行查询并将查询资料加盖单位公章附入投标文件。
3.2.4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没有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21、2022、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未满三年的企业按已有年份计算)。
3.2.5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关于取消投标报名环节的通知,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号)文件精神,****中心为贯彻落实好有关要求,继续为投标报名环节“减负”,切实精简投标报名环节流程。系统升级完成后,自2023年3月1日起,取消网上报名环节,所有潜在投标人(供应商)在开标前均可自行登录**公共**电子化交易系统http://ggzy.****.cn/下载招标文件,参与公共**交易活动。)凡有意参加投标者,****交易中心网站内网办公登录模块,请使用企业数字证书(key)进入网站用户界面进行下载招标文件。
特别提醒:****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投标人、竞买人、供应商等市场主体,请自行注册、自助绑定数字证书(**省内数字证书互联互通)。
投标人报名操作说明书****交易中心网站资料下载处下载。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本次招标实行全程不见面开标(各投标单位无需到开标现场),全电子评标,评标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
5.2 网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
5.3 开标时间:2025年01月17日上午09时00分(**时间)。
开标地点:****中心开标室。
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或没有上传的,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心网》上同时发布。有变更,****会通过以上媒体发布变更公告,请投标人关注,不再另行通知。如未及时查看影响其投标,后果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心
地 址:****财政局院内410室
联系人:赵先生、田先生
电 话:137****8155、135****0230
代理机构:****
地 址:**省******审计局西侧1号楼
联 系人:李女士
电 话:166****2662
监督单位:****建设局****办公室
联系方式:0370-****900
2024年12月27日
附件下载:0117****社区施工
0117****社区监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