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电投宣化风储氢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1、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企业基本信息
**** | 建设单位代码类型:|
911********811511M | 建设单位法人:李正强 |
武飞 | 建设单位所在行政区划:**省**市**区 |
**省**市**区宣府大街182号院301号 |
建设项目基本信息
国家电投**风储氢综合智慧能源示范项目 | 项目代码:**** |
建设性质: | |
2021版本:090-陆上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不含居民家用光伏发电);其他电力生产(不含海上的潮汐能、波浪能、温差能等发电) | 行业类别(国民经济代码):D4415-D4415-风力发电 |
建设地点: | ******区 ******区 |
经度:115.343333 纬度: 40.772778 | ****机关:****审批局 |
环评批复时间: | 2023-06-20 |
张行审字〔2023〕258号 | 本工程排污许可证编号:无 |
项目实际总投资(万元): | 120000 |
160 | 运营单位名称:**** |
**** | 验收监测(调查)报告编制机构名称:**** |
911********811511M | 验收监测单位:**俊采****公司 |
****0805MA0CJ5XH4C | 竣工时间:2024-09-01 |
调试结束时间: | |
2024-11-27 | 验收报告公开结束时间:2024-12-25 |
验收报告公开载体: | https://www.****.com/gs/detail/2?id=41127t9LP8 |
2、工程变动信息
项目性质
** | 实际建设情况:** |
无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规模
项目建设总规模200MW,建设32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机及其配套机组箱变,**1座220kV风电升压站,风电机组所发电力通过35kV电缆出线就近接至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汇集后接至220kV升压站,再通过35kV电缆接入22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配套建30MW/60MWh储能一座及500Nm3/h制氢站一座。 | 实际建设情况:项目建设总规模200MW,建设32台单机容量6.25MW的风机及其配套机组箱变,**1座220kV风电升压站,风电机组所发电力通过35kV电缆出线就近接至集电线路,采用架空线路汇集后接至220kV升压站,再通过35kV电缆接入220kV升压站的35kV配电装置。配套建30MW/60MWh储能一座。制氢站暂不建设。 |
制氢站暂不建设,本次为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生产工艺
风力发电工艺流程:风电场的生产工艺系统主要是围绕电能的产生和输送过程而设置,产生电能的主要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包括风轮、机舱、塔架、变压器和基础几部分,风轮由叶片和轮毅组成。发电原理为在有风源的地方,叶片在气流外力作用下产生力矩驱动风轮转动,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通过轮毅将扭矩输入到传动系统(高速齿轮机电机),通过齿轮增速,经高速轴、联轴节驱动发电机旋转,达到与发电机同步转速时,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并通过变压器及输电设施将电能输送到电网。本工程安装32台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额定输出电压暂定为1.14kV,风力发电机组-****电站组合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台容量为6875KVA、电压变比为37/1.14kV****电站,****电站位于风机塔筒内部,风电机组电压1.14kV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220kV风电场升压站的35kV侧,经主变二次升压至220kV后,以一回220kV线路送出。 制氢站工艺流程:碱性水电解制氢技术通过正、负离子在水溶液中的运动实现产氢。该类电解槽通常采用KOH溶液为电解液,一对电极浸没于电解液中,并用隔膜进行隔离以防止气体渗透,当通以一定的直流电时,水分子在阴极被分解为H+和OH-,H+得到电子进一步生成H2,OH-穿过隔膜到达阳极,在阳极失去电子生成OH-和O2,氢气与碱液混合物共同从阴极侧出气孔流出,通过气体分离系统后,碱液经过滤器除去机械杂质,再由循环泵打入电解槽,形成闭环系统以保证连续运行。碱性水电解制氢及其辅助系统主要包括制氢系统、纯化系统、变配电系统、控制系统、除盐水制备系统、仪用压缩空气系统、氮气置换系统等多个子系统。 储能站工艺流程:工程装机规模为200MW,在升压站35kV母线配置容量15%/2h集中式储能系统,分别接入升压站的两个35kV母线段,储能总容量为30MW/60MWh,选用磷酸铁锂电池作为本项目储能系统的电池,集中式储能系统暂定3.45MW/6.9MW或1.75MW/3.5MWh为基本单元,每个单元含一个变流升压集装箱和两个/一个储能电池集装箱,共4/1个单元,变流升压集装箱内含升压变和2/1个PCS;充电过程中磷酸亚铁锂中的部分锂离子脱出,经电解质传递到负极,嵌入负极碳材料;同时从正极释放出电子,自外电路到达负极,维持化学反应的平衡。 | 实际建设情况:风力发电工艺流程:风电场的生产工艺系统主要是围绕电能的产生和输送过程而设置,产生电能的主要设备为风力发电机组,包括风轮、机舱、塔架、变压器和基础几部分,风轮由叶片和轮毅组成。发电原理为在有风源的地方,叶片在气流外力作用下产生力矩驱动风轮转动,将风能转化为机械能,通过轮毅将扭矩输入到传动系统(高速齿轮机电机),通过齿轮增速,经高速轴、联轴节驱动发电机旋转,达到与发电机同步转速时,将机械能转化为电能,并通过变压器及输电设施将电能输送到电网。本工程安装32台6.25MW的风力发电机组,额定输出电压暂定为1.14kV,风力发电机组-****电站组合采用“一机一变”单元式接线,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套设置一台容量为6875KVA、电压变比为37/1.14kV****电站,****电站位于风机塔筒内部,风电机组电压1.14kV经箱变升压至35kV后接入**220kV风电场升压站的35kV侧,经主变二次升压至220kV后,以一回220kV线路送出。 储能站工艺流程:工程装机规模为200MW,在升压站35kV母线配置容量15%/2h集中式储能系统,分别接入升压站的两个35kV母线段,储能总容量为30MW/60MWh,选用磷酸铁锂电池作为本项目储能系统的电池,集中式储能系统暂定3.45MW/6.9MW或1.75MW/3.5MWh为基本单元,每个单元含一个变流升压集装箱和两个/一个储能电池集装箱,共4/1个单元,变流升压集装箱内含升压变和2/1个PCS;充电过程中磷酸亚铁锂中的部分锂离子脱出,经电解质传递到负极,嵌入负极碳材料;同时从正极释放出电子,自外电路到达负极,维持化学反应的平衡。 |
制氢站暂不建设,本次为阶段验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环保设施或环保措施
(1)大气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严格落实建筑施工场地扬尘防治措施。做好施工场地内部及周边相关道路的硬化和抑尘工作,物料运输车辆和物料堆放场所须采用密闭设施、加盖篷布和定时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定时酒水,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粉尘排放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运营期:拟建项目生产工艺为电解水制备氢气,同时产生氧气,无废气污染源产生。 (2)废水治理措施 施工期: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建筑地基挖掘机械设备的洗涤废水、混凝土养护等过程产生的废水以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废水量较少,主要污染物为泥沙,须经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不会对当地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盥洗废水,用于场地喷洒抑尘,就地蒸发。施工场地使用防渗旱厕,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运营期: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和清污分流制;厂内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m3/h。经化类池预处理后的综合楼生活污水、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厨房污水与除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及碱液配制装置废水一同排入站区污水管网,经地埋****设备处理后储存于**池,**池内设置提升泵,夏季可用于路面冲洗及绿化灌溉,冬季暂存于**池中,回用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要求。 (3)噪声污染防治措施 施工期:工程的不同施工阶段主要为运输车辆、挖掘机、吊管机、电焊机等产生的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时控制车速、禁鸣以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等措施来降低噪声对环境的影响,确保施工期噪声满足《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中的相应标准要求 运营期:拟建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运营期各种泵类及工艺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环境影响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对空排汽口加装消音器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高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室内等措施,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固体废物处置措施 施工期: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弃土、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用于厂区沟坑的填埋和厂区绿化及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苦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部门指定路线行驶。 运营期: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碱液过滤器滤渣、电解槽排液、碱液过滤器排液、气液分离装置排液、废机油、废油桶、废铅酸电池、废包装袋(沾染氢氧化钾和五氧化二钒)、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电极、废铅蓄电池、变压器油、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须晾干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电极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区贮存;碱液过滤器滤渣、电解槽排液、碱液过滤器排液、气液分离装置排液收集于废液收集箱与废机油、废油桶、废铅酸电池、废包装袋(沾染氢氧化钾和五氧化二钒)、变压器油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5)防渗措施 根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HJ610-2016)中相关防渗要求,拟建项目须划分重点防渗区、一般防渗区和简单防渗区,重点防渗区包括危废暂存间、事故池等;一般防渗区包括制氢车间、氢气储罐区、化粪池、隔油池、地埋式污水处理装置、风机基地区域、箱变基地区域、35KV配电室等;简单防渗区包括拖车充装场地、停车场、厂区道路、调度室等其他区域。防渗措施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相关要求,并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经环境风险识别,本项目主要环境风险物质为氢氧化钾、五氧化二钒、变压器油、废润滑油和氢气。废液收集箱泄漏的风险,氢气生产、储运风险须按照项目建立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措施,制定风险管理制度、制定环境风险应急预案;项目在生产、储存、运输等过程中存在泄漏、燃烧、爆炸等事故风险,在项目建设和运行过程中须严格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如出现环境风险事故立即启动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实际建设情况:施工期:制定扬尘治理专项方案,指定专人负责扬尘防治工作。做好施工场地内部及周边相关道路的硬化和抑尘工作,物料运输车辆和物料堆放场所采用密闭设施、加盖篷布和定时喷淋等防尘抑尘措施,运输道路及施工现场定时酒水,在出入口明显位置设置扬尘防治公示牌。粉尘排放须满足《施工场地扬尘排放标准》(DB13/2934-2019中相关标准要求 本阶段验收不包含制氢站,运营期无工业废气产生。 施工生产废水主要为建筑地基挖掘机械设备的洗涤废水、混凝土养护等过程产生的废水以及运输车辆冲洗废水,经沉淀池、隔油池处理后循环使用或用于场地洒水抑尘;施工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的盥洗废水,用于场地喷洒抑尘,就地蒸发。施工场地使用防渗旱厕,旱厕定期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本阶段验收不包含制氢站,不涉及除盐水系统产生的浓水及碱液配制装置废水。 项目排水系统采用雨污分流制和清污分流制;厂内设置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采用“调节+接触氧化+沉淀消毒”处理工艺,处理能力为1m3/h。经化粪池预处理后的综合楼生活污水与经隔油池预处理后的厨房污水一同排入站区污水管网,经地埋****设备处理后储存于**池,**池内设置提升泵,夏季可用于路面冲洗及绿化灌溉,冬季暂存于**池中,经检测,回用水水质须满足《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标准》(GB/T18920-2020)中城市绿化、道路清扫用水标准要求。 选用低噪声设备、运输车辆经过居住区时控制车速、禁鸣以及合理安排施工时间 本阶段验收不包含制氢站,不涉及相关噪声防治设施。 升压站噪声源主要为运营期各种泵类及工艺设备产生的噪声,通过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环境影响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经检测,厂界噪声排放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施工期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为弃土、废石、混凝土块等建筑垃圾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弃土大部分用于回填地基,剩余部分用于厂区沟坑的填埋和厂区绿化及平整;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垃圾收集于垃圾桶送环卫部门指定地点,建筑垃圾送城建部门指定地点处理,且在外运过程中用苦布覆盖,避免沿途遗洒,并按环卫部门指定路线行驶。 本阶段验收不包含制氢站,固体废物不涉及碱液过滤器滤渣、电解槽排液、碱液过滤器排液、气液分离装置排液、废包装袋(沾染氢氧化钾和五氧化二钒)、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电极等。本阶段验收固体废物为废机油、废油桶、废铅酸电池、废磷酸铁锂电池、变压器油、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须晾干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机油、废油桶、废铅酸电池、变压器事故油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 本阶段验收不包含制氢站,不涉及相关分区防渗。 本项目升压站已分区防渗,其中包括危废暂存间、主变的事故油池、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重点防渗区等;化粪池、隔油池、风机基地区域、35KV配电室为一般防渗区;****停车场、厂区道路、调度室等其他区域。防渗措施须符合《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地下水环境》相关要求,并参照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执行。本阶段验收不包含制氢站,不涉及氢氧化钾、五氧化二钒、氢气。项目已制定突发环境风险应急预案。 |
本次阶段验收不包括制氢站及期相关废水、固废、噪声污染治理等建设内容;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为重点防渗区;本项目箱变在风机塔筒内上方设置,无需防渗;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其他
风机位置H11、H12、H23、H19、H31;未识别废磷酸铁锂电池;发生事故箱式变压器泄露于箱式变压器内临时容器内,要求建设单位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食堂油烟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 实际建设情况:风机位置为1、3、4、5、6;无箱式变压站废油;食堂饮食油烟执行《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小型”标准。 |
因原环评位置占压长城或占压**调整,此5台风电机组周边500m范围内与风场内检修道路及进场道路200m范围内无村庄等在以居住为主要功能的环境敏感区域;箱式变压器为干式变压器,设置在风机塔筒内,不设置箱式变压器基础,事故状态下无箱式变压站废油;原环评风机组23风机(原H26风机)南侧430m处为据兵堡村、17风机(原H2风机)北侧475m处为**岭村,风场内检修道路及进场道路周边200m范围内村庄为大白杨村、**岭、安家窑村,原环评中未识别,本次阶段验收在据兵堡村、**岭村、大白杨村、**岭、安家窑村均布设噪声检测点,经检测,声环境质量均满足《声环境质量标准》(GB3096-2008)中1类标准要求;环评固体废物中未识别废磷酸铁锂电池;执行新的油烟标准. | 是否属于重大变动:|
3、污染物排放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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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环境保护设施落实情况
表1 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城市污水再生利用城市杂用水水质》(GB/T18920-2020) | 地埋式一体化污水处理装置 | 污水处理设施出口水排入**池水质,符合《城市污水再生利用 城市杂用水水质排放标准》(GB/T 18920-2020)表1 城市绿化、道路清扫、消防、建筑施工标准要求。 |
表2 大气污染治理设施
1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小型”标准 | 静电式油烟净化器 | 食堂饮食油烟排放浓度最大值为1.1g/m3,满足《餐饮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13/5808-2023)表1中“小型”标准 |
表3 噪声治理设施
1 | 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环境影响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对空排汽口加装消音器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高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室内等措施 | 《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 | 减震、厂房隔声等措施减小环境影响等运转时产生的机械噪声。须对空排汽口加装消音器优先选择低噪声设备,集中布置高噪设备,高噪声设备应尽量集中布置在室内等措施 | 升压站厂界噪声昼间检测值为52.5dB(A)~55.7dB(A),夜间检测值为41.9dB(A)~45.3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风电场厂界噪声昼间检测值为50.6dB(A)~52.5dB(A),夜间检测值为40.5dB(A)~43.7dB(A),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
表4 地下水污染治理设施
1 | 分区防渗 | 分区防渗 |
表5 固废治理设施
1 | 拟建项目固体废物包括碱液过滤器滤渣、电解槽排液、碱液过滤器排液、气液分离装置排液、废机油、废油桶、废铅酸电池、废包装袋(沾染氢氧化钾和五氧化二钒)、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电极、废铅蓄电池、变压器油、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以及生活垃圾。污水一体化处理设施污泥须晾干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收集处置;员工生活垃圾须分类收集,定期交由环卫部门处置;废催化剂、废分子筛、废电极更换后直接由厂家带走,不在厂区贮存;碱液过滤器滤渣、电解槽排液、碱液过滤器排液、气液分离装置排液收集于废液收集箱与废机油、废油桶、废铅酸电池、废包装袋(沾染氢氧化钾和五氧化二钒)、变压器油分区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内,定期交由有资质的单位清理处置,危险废物的暂存及处置须满足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要求。 | 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合理设置区内垃圾收集点,并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项目食堂隔油池废油脂定期送有资质单位处置;生活污水处理污泥晾干后定期清运至当地环卫部门指定地点集中处置;废磷酸铁锂电池由厂家回收;日常设备维修过程产生的维修垃圾(包括少量废油)经专门容器收集后暂存在危险废物暂存间,定期由有资质的单位及时处置;废铅酸蓄电池直接由厂家更换后运走,最终由有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本项目不进行暂存;主变压器正常运行时不产生废油,发生事故时将变压器油排入事故池临时贮存,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本项目升压站内设置1座危险废物暂存间,占地面积为20m2,防止雨、防晒。制氢站相关内容暂不建设。 |
表6 生态保护设施
1 | 施工结束后,分别对风机、升压站、制氢站、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施工道路等周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 | 施工结束后,分别对风机、升压站、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施工道路等周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 |
表7 风险设施
1 | ①工艺设计中设置有安全连锁和事故停车措施; ②主要生产装置附近设灭火器,配备事故急救设施,设置安全标示; ③制氢站设置氢气泄漏报警装置; ④委托正规设计单位设计,安全评价; ⑤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治理事故应急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 ⑥厂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 | ①工艺设计中设置有安全连锁和事故停车措施; ②主要生产装置附近设灭火器,配备事故急救设施,设置安全标示; ③ 委托正规设计单位设计,安全评价; ④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治理事故应急制度,编制环境风险应急预案,并定期演习;⑤厂区地面进行分区防渗处理。制氢站暂不建设 |
5、环境保护对策措施落实情况
依托工程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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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搬迁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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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削减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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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恢复、补偿或管理
施工结束后,分别对风机、升压站、制氢站、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施工道路等周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施工结束后,分别对风机、升压站集电线路、进场道路、施工道路等周边扰动区进行植被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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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置换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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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无 | 验收阶段落实情况: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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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工程建设对项目周边环境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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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验收结论
1 | 未按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要求建设或落实环境保护设施,或者环境保护设施未能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
2 | 污染物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及其审批部门审批决定或者主要污染物总量指标控制要求 |
3 |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经批准后,该建设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治污染、防止生态破坏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建设单位未重新报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或环境影响报告书(表)未经批准 |
4 | 建设过程中造成重大环境污染未治理完成,或者造成重大生态破坏未恢复 |
5 | 纳入排污许可管理的建设项目,无证排污或不按证排污 |
6 | 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环境保护设施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能力不能满足主体工程需要 |
7 | 建设单位因该建设项目违反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受到处罚,被责令改正,尚未改正完成 |
8 | 验收报告的基础资料数据明显不实,内容存在重大缺项、遗漏,或者验收结论不明确、不合理 |
9 | 其他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不得通过环境保护验收 |
不存在上述情况 | |
验收结论 | 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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