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解决农田地膜污染问题,推进农业废弃物**化利用和农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建立长效稳定的地膜科学使用、田间捡拾、回收利用稳定运行机制,根据《****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省地膜科学使用回收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陕农发〔2023〕47号)、《关于印发2023年农业生态**保护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榆政农发〔2023〕170号)、《关于下达中央财政农业生态**保护资金的通知》(横政财农发〔2023〕54号)精神,现需公开遴选1个废旧地膜加工企业。请符合条件且自愿实施废旧地膜加工企业补贴项目的地膜生产回收企业到**市横****监测站(**区政务服务大楼2106室)报名。
一、服务事项
废旧地膜加工企业负责**区域内废旧地膜回收、运输以及再加工处置。
二、申报条件
1.登记注册的地膜生产回收企业;
2.具有一定的回收生产规模,有存储场地,有从事废旧地膜加工专业作业人员;
3.有社会化作业能力,能够提供废旧地膜捡拾回收、运输及再加工处置能力等社会化作业服务;
4.申报主体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具备良好的信誉,且正常运营,有规范的账务、无偷税漏税现象。
三、禁止申报条件
1.不能满足或提供上述各项条件的主体;
2.列入失信名单(行为)的各类主体;
3.未经乡镇推荐申报主体;
四、遴选数量
计划遴选废旧地膜加工企业1个,区农业农村局根据征集情况,遵循就近处置、降低成本的原则择优在全市区域范围内遴选。
五、补助情况
1.补助标准。废旧地膜回收、运输及无害化处理每吨补贴3500元,共计补助资金约100万元。
2.资金用途。用于收集废弃农膜奖励补贴、运输补贴、再循环利用补贴等方面,补完为止。
3.补贴办法。项目采取先回收利用理后补贴办法,按照废旧地膜实际加工量实行加工环节“以奖代补”;回收加工企业提供回收网点、商贩、农户交售凭证,加工及设备相关票据,****农业农村局审核后确定奖补额度,奖补资金公示无异议后再行兑付。
六、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5年1月10日,未在规定时间内申报的不再受理。
七、申报资料
1.申报主体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农机驾驶证、运输车辆驾驶证、装卸车驾驶证等资格证件;
3.申报主体2023年度完税证明和本年度任一月份完税证明;
4.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报告(信用中国网站打印);
5.储存的库房和办公场所保证书和图片证明;
6.**区废旧地膜加工企业申报表
以上资料纸质版1份加盖公章(不用装订),报送至横****监测站(**区政务服务大楼2106室)。
八、其他事项
申报单位必须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可行性、合规性和完整性,材料数据要求准确、完整,不得编造、伪造有关证明材料,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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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