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西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越西县都市金岸小区消防整改(二次)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县都市金岸小区消防整改(二次)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 **省****市西郊乡海滨村 | 695,300.00元 | 94.34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合同包1(合同包一):
服务类(****)
C****0100 | 公共安全服务 | **县都市金岸小区消防整改 | **** | 后续服务期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期间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采购人通知后4小时内到达现场,24小时内完成维保服务,并承担维保的费用(人为因素除外和特殊情况以双方协商的时间为准);如因采购人原因或人为损坏造成的问题,供应商应积极配合处理,但相关的费用则由采购人承担。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0日 | 供应商须指派一名项目负责人,实时衔接项目情况,落实相关工作要求,按本项目服务要求组建相应的服务团队,保障项目顺利进行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陈怀(采购人代表)、魏天金、王浩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承担,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原则及成本加合理利润原则,经与采购人协商,本磋商文件特别约定,招标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采购预算1.5%收取。
代理服务费金额:
合同包1: 1.05万元。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财政监督部门:****财政局,联系地址:**省****县**镇果园路253号,联系电话:0834-****627。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县**镇西苑路18号
联系方式:0834-****21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
地址:**市**北路4号**苑商业楼4楼左后侧
联系方式:0834-****100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0834-****100
****
2024年12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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