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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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第 02 次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林岳南3号工业地块项目勘察设计
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2024年12月27日
原定开标时间:2025年1月14日9时30分
一、答疑内容
无。
二、澄清修改内容
现就原《招标文件》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页码/条款 | 原内容: | 修改为: |
P33页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资信标-类似项目业绩 | 1.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得分: 1分/项,本项小最高得1分。(若联合体投标,评审资料由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提供。) 在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基础下,投标人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分: 2分/项,本小项最高得2分。(若联合体投标,评审资料由牵头单位提供。) 本项最高得3分。 【提供材料(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均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证明材料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方式。】 注: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 1.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勘察业绩,得分: 1分/项,本项小最高得1分。(若联合体投标,评审资料由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提供。) 在满足投标资格条件的基础下,投标人近3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分: 2分/项,本小项最高得2分。(若联合体投标,评审资料由牵头单位提供。) 本项最高得3分。 【提供材料(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
P33-34页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资信标-获奖情况 |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大型工程:获得过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 1.7 分,获得过省级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 0.6 分,最高得 5 分。 (若联合体投标,评审资料由牵头单位提供。) 注:(1)获奖是应当根据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决定文件确认。****协会(学会****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属于被中国社会组织网****协会颁发的奖项不予认可。(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3)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投标人的履约内容为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 投标人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承接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 √大型工程:获得过国家级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 1.7 分,获得过省级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 0.6 分,最高得 5 分。 (若联合体投标,评审资料由牵头单位提供。) 注:(1)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2)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3)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投标人的履约内容为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
P34-35页 评标办法前附表 2.2.4-资信标-项目管理团队配备情况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分): (1)类似项目业绩(1分): 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分: 1 分/项,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材料(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关键页,均须提供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上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须提供项目业主方出具证明材料并附有业主方的联系方式。】 注: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2)获奖情况(1分): 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接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1分。 注:(1)获奖是应当根据国家、省、****政府或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或经民政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决定文件确认。****协会(学会****协会(学会)在中国社会组织网查询结果网页页面(或网页截图),属于被中国社会组织网****协会颁发的奖项不予认可。(2)同一项目获得多个奖项的只按最高等级计算一次得分。(3)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投标人的履约内容为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3)技术职称(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注: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管理人员(7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委派): ①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得1.5分 ②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委派): ①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得1.5分; ②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勘察负责人(1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①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1分,具有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具备岩土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的得 1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1)上述人员不兼任。 相关证明材料提供①人员身份证、执业证书、职称证等扫描件;②须提供投标人近期(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为上述人员缴纳社保资金的有效的社保证明材料,以投标人(或其分支机****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准。①②缺一不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 1.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3分): (1)类似项目业绩(1分): 在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接过单项合同总建筑面积为4万平方米或以上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业绩,得分: 1 分/项,本项最高得1分。 【提供材料(不提供材料或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①中标通知书、②合同协议书,如前述证明材料不能清晰反映有关特征和必要信息的,还需提供该项目的业主证明材料并须附有业主方的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注: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的投标人承接的工作量应当满足项目业绩要求。 (2)获奖情况(1分): 近 3 年内(自本招标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顺推,以获奖证明材料载明的时间为准)作为项目负责人(设计负责人)承接的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项目:获得过省级(或以上)设计类奖项的,每个得 1 分,最高得 1分。 注:(1)获奖情况应当依据国家、省、****政府或者行业主管部门或者经民政部****行业协会(学会)颁发的获奖证书或获奖正式文件确认。(2)同一工程的获奖,评审应以当就高计分为原则。(3)若业绩为联合体形式承接的,联合体协议中约定投标人的履约内容为一般房屋建筑工程设计服务。 (3)技术职称(1分) 拟派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工程师职称的,得1分,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注:提供相关职称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2.其他管理人员(7分): (1)建筑专业负责人(1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委派): ①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注册证书,得1.5分 ②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2)结构专业负责人(1人,若联合体投标,由牵头单位委派): ①具有有效的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得1.5分; ②具有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具有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的,得1分; 【本小项最高得2.5分】 (3)勘察负责人(1人,若联合体投标,由承担勘察工作的成员单位委派) ①具有勘察相关专业高级(或以上)职称的得 1分,具有勘察相关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 ②具备岩土专业注册土木工程师证书的得 1分。 【本小项最高得2分】 注:相关人员社保时间要求为扣除发布招标公告当月往前顺推6个月,即2024年6月至2024年11月。 |
P96页 第五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3:承包人主要人员表 | 注 :1.上述的人员要求以承包人在投标阶段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并经发包人最终确认为准。 | 注 :1.上述的人员要求以承包人在投标阶段承诺投入本项目的技术人员且人员不得相互兼任,并经发包人最终确认为准。 |
三、其他说明
(1)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答疑与澄清修改文件”共 5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 | 代理机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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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梁工 | 联系人:杨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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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12月27日 | 2024年12月27日 |